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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08 六天七夜——我在乞力玛扎罗的日子六天七夜 ——我在乞力玛扎罗的日子
井中月
序 乞力玛扎罗峰,海拔5895米,是非洲大陆的最高峰,也是地球上唯一座位于赤道线上的雪峰。除了海明威的名著《乞力玛扎罗的雪》之外,乞力玛扎罗更以其自身的浪漫、神秘和美丽响誉世界。 本文原定名亦为《乞力玛扎罗的雪》,但落笔之刻,深感无法尽述乞力玛扎罗的美给人的震撼,拙文劣字更难望前辈大师之项背,又恐辱没了海先生的大作;汗颜之下,遂引好莱坞俗人哈里森福特的俗片《六天七夜》,以名此俗文。 两位分别在欧洲和北非的朋友原计划同往乞力玛扎罗,但由于工作和时间安排的关系未能同行。在非洲游荡的这一年多,也时常偶遇和我一样背着登山包行走在非洲大地的驴友们,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或正在准备向非洲大陆的最高点发起冲锋。本文以笔记体的形式记叙了笔者攀登乞力玛扎罗峰六天七夜的感受,献给所有对乞力玛扎罗感兴趣的户外旅行爱好者,既作为游记和攻略供查阅参考,也愿与分享这其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零夜 飞机降落在乞力玛扎罗机场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霞光撒满了大地,给一切都染上了一抹红彤彤的颜色。苍茫大地之上,在视线的尽头,乞力玛扎罗的雪峰就象亭亭玉立的少女,几朵祥云裹着她那白里透红的娇羞的脸,让人有一股要马上投入她的怀中的冲动。 12月底是东非平原的雨季,这种红霞披雪山的美景也是难得一见的景观。
乞力玛扎罗山区属于坦桑尼亚的国家公园,禁止任何个人私自进入,所有旅游者包括专业登山运动员都必须由当地的专业导游陪同才允许进入;山里没有任何可以提供食宿的人工建筑;每个登山者要由旅行社提供至少两名“挑山工”负责运送六天所需的所有行李、食物和饮用水。 从山下到乞力玛扎罗顶峰有五条路线,大约都需要六至七天的时间,每条路线沿途亦有不同的景观。其中最多人走的是Marango路线,因为其难度最低,身体条件良好的人一般都可以登顶,通常被称为“可口可乐”路线。稍具一定难度的是Machame路线,要求登山者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较强的体力和耐力,同时这条也是景色最美的路线。其他几条线多是为专业登山运动员准备,普通旅游者很少选择。经过半年多的准备,我最后选择了Machame路线。 旅行社把我从机场接到山脚下的酒店,也是Machame线的起点。我和导游及两个挑山工见了面,最后确定了即将一起开始的行程之后,就是要美美的睡上一觉了。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这样的好觉是不可能有了。 酒店的电影频道照例会在午夜播放香艳刺激的成人电影,但为了明天开始的长征,还是节省些体力为好吧。
一日 第一天在酒店丰盛的早餐中开始了,我想这大概是我“最后的早餐”吧,吃了比平时多几倍的食物,喝了平时要喝一个星期的饮料,还带走了一个煮蛋、两瓶水和三支香蕉。 由于正好是圣诞节假期,许多欧美的登山爱好者都来到了乞力玛扎罗。九点三十分,地面气温接近30度,Machame 路线的入口前已是人山人海。全副武装的欧美游客们在导游的带领下首先钻进了山,留下黑人挑山工们把客户的登山包装入自己的大编织袋、帆布包或草编的大筐,再装入食品、帐篷、煤气罐和水桶等,有的还有折叠桌椅,由公园管理处对每个挑山工的背负进行称重--按规定每个工人可背负重量不能超过20公斤——黑工的权益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他们也以自己的劳动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感谢。 从琳琅满目的芭蕉林钻进了遮天蔽日的热带雨林,温暖而潮湿的气息立刻扑面而来,让人有点窒息。崎岖的林中小路蜿蜒上山,一脚踏上去,都会从落叶或泥土间渗出水来。陌生的古树和藤条、蒿草、腐生植物枝叶缠绕着枝叶、躯干交叉着躯干织成一片,根本没有哪株植物是独立存在的,彰显着热带雨林的原始本色。阳光是很难找到空隙直泻下来的,林中呈现出暗黛的颜色,让人略感压抑却也生机盎然。 许多人都是第一次来到热带,头一回走进雨林的兴奋更让人忘记了湿热的空气带来的不适,来自世界各地的同好们很快成了朋友。我惊奇地发现一对来自维也纳的姐妹竟然穿着“北京大学”的T恤衫,她们曾经在北大交流学习半年;洛山矶的期货交易员Dino和南非的女朋友刚刚游历了东京和香港,因为要赶在圣诞节登上乞力玛扎罗才没有到北京;来自美国的白人小伙子Leon在坦桑尼亚实习其间和当地的黑人姑娘坠入爱河,两人要让乞力玛扎罗的雪峰见证他们的爱情;加拿大的Tomas和未婚妻Carol要在登山后前往安哥拉做国际志愿者。交朋识友的乐趣成了第一天的另一收获。 黑人挑山工们大都比我们晚一个小时进山,但却很快超过了我们。他们或肩扛、或背背,或用黑人独有的负重方式“头顶”着体积和他们的躯干不相上下的麻袋在山路上健步如飞,唱着歌,喊着号子,走到哪里就把欢乐带到哪里。超过百人的挑山工大军很快在茂密的丛林里消失不见。他们一般不会太多的英语,只讲当地的斯瓦西里语,但都会对远道而来的客人以不同的方式致以热情的问候。见到我的时候,大多数人会用蹩脚的英语喊我"Japanee",还有的会说“干吧逮”(日语“加油”)或用日语问早上好。面对他们的热情,我总是坚决地纠正,“NO,你好!Chinese.” 雨林里的气温并不很高,也没有想象中的毒虫出没,登山鞋和两截速干裤是比较好的搭配,穿防水透气的冲锋裤也不会感到热。特别是后半段随着海拔的升高,雨林里的湿度越来越大,终于在下午演变成一场豪雨。直到下午四点,我们在一块丛林高地的开阔地带扎下营地时,雨才停了下来,但天空仍然没有放晴的意思。虽有雨衣护体,仍然湿了裤腿,上身也被汗水完全浸透。这一天五个多小时的行军,步行了十四公里,垂直高度上升了约1000米,气温下降了很多。雨后的山风吹在身上不免打了寒战,手冰得几乎拿不住登山仗。 我们到达营地的时候,挑山工们早已搭好了帐篷,并把我的登山包放在里面等我换衣服了。刚穿好一身干爽的衣服,挑山工就把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就端到了我的面前,帐门口一盆早已准备好的开水也在蒸腾着热气,模糊着我的视线。 晚餐前,导游马克问我吃什么,“鱼,还是肉?”我惊喜地简直说不出话来,深山老林里的晚餐还有的选择!这样的服务比星级酒店也不差呀! 新爆的苞米花做餐前点,四片面包加黄油,一大碗热的浓汤,意大利面条加碎牛肉和沙拉酱构成了第一天的晚餐。我又比往常多吃了好多。 雨,淅淅沥沥地下了整夜。帐篷虽然防水,但到处都是潮的,摸到哪里都是一手的水。早上把登山包交给挑山工的时候忘记把背包防雨罩套好,以至于背包里的东西被淋湿了好多,睡袋也湿了一片。 第一夜,就在寒冷和潮湿中度过。
二日 天光放亮,就听见“北京大学”的奥地利姐妹在帐外喊着,"beautiful! beautiful!(太美了)" 雨后初晴,天空如洗地蔚蓝,几十顶各色的帐篷如花儿绽放在绿荫之上。乞力玛扎罗冰晶玉洁的雪峰更近了,近得仿佛触手可及;而人们只是静静地凝望,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生怕惊扰了她的宁静。 山里的第一顿早餐有自己调制的咖啡,粗细两种不同的雀巢咖啡粉加伴侣、牛奶、糖、蜂蜜;面包加黄油,几片黄瓜、几片西红柿、几片胡萝卜,热的咸肉,烤肠,就在我强迫自己把所有的美味都吃下去的时候,马克又给我端来了一盘煎蛋,而且是双面的,盘边撒着盐!煎蛋后是切好的芒果(有时候是西瓜)! 做过十年挑山工的马克是不错的黑人小伙子,热情、聪明,因为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而成为导游;他不用背太重的行李,主要任务就是保护我的安全和提供帮助。酒足饭饱之后,马克递给我一包锡纸包装的三明治、鸡蛋和水果做为午餐,就继续上路了。挑山工们依旧殿后,拔营起寨。 海拔超过3000米了。茂密的丛林逐渐被长绿的灌木所代替,湿润的泥土也变成了坚硬的岩石。中午以后,沿着山脊往上走,灌木也越来越低矮,越来越稀疏,我们的身边开始经常飘着大片的白云。我们已经进入云层,环绕乞力玛扎罗的神秘面纱。云中漫步的感觉并没有听起来那般浪漫;远处棉絮一样漂浮的云团到了近前就变成大团的水汽,到进入最厚的云层,就变成连绵不断的小雨;海拔在升高,气压在降低,汗水加雨水又湿透了全身,在雨中爬山变成一种痛苦。 中午的时候,认识了漂亮的法国姑娘,建筑工程师Emily, 由于那部电影,我叫她“天使”。她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们,来自法国的九个人的登山团,还有美国的银行家Rian,伦敦商人的Joseph,他们都很惊讶于我一个中国人,自己来登乞力玛扎罗——他们起初都以为我是美国人。而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他们几乎所有人都到过中国,Rian考察过石家庄的房地产,Joseph每年参加广交会,加拿大女孩Carol曾经在东北师大实习并且喜欢北方水饺。做为登山队伍里唯一中国人的使命感让我自豪,虽然又是一天全身湿透的旅程,走起来却格外的轻松。 黑人挑山工们还不停的问候着我这个“日本人”,我用越来越坚决的语气告诉他们,“我是中国人!” 晚上宿营的时候,营地管理员到每个帐篷登记姓名。我用中文大喇喇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后,不经意地一瞥,发现歪歪斜斜的洋名字中间竟然有几个中国字,渡边宏!是个日本人!没错,国籍日本,年龄53岁,一个人,没有同伴,和我一样。 第二天的露营地接近4000米高度。从下午就包围我们的浓云一直没有离开,帐篷里的寒冷和潮湿也无法褪去。虽然躺在防潮垫上,潮气像千万条血吸虫侵入我的腰背,噬着我的肌体;睡袋几乎可以挤出水来。后半夜,我被冻醒;我知道,我感冒了,很重。
三日 第三天的早晨我们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低温,不得不把准备登顶的衣服全穿了起来。帐篷外面结了厚厚的一层冰,大地和雨水冻在一起,如同一块铁板。气温虽然很低,阳光却很明媚,我们已经穿过云层,和雪峰之间视线不再有任何的阻隔。雪峰之下,群山横亘绵延,有层峦却不见叠嶂,有突起却没有奇峰。白雪覆盖的乞力玛扎罗就突兀地矗立着,庄严而神圣。雪峰的反光刺激着每个人的视网膜,却没有人不敢不顶礼膜拜。 借着清晨的阳光,我们用登山杖做成衣架,把所有的湿衣物拿出来晾晒,期望今天会是舒服干爽的一天,没想到这却是所有人最难熬的一天。在海拔4000米的高度往上走,山地的阳光直射,强烈的紫外线仿佛要分裂空气的每一个分子;稀薄的空气使人们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能量,浑身浸满汗水;凛冽的山风又会在瞬间吸干人体表面所有的水分,把人象木乃伊一样榨干。人类的躯体象木偶一样任大自然摆布,任其取予。许多人患了严重的高原反应或感冒而倒下。导游建议大家不要休息太长的时间,因为很有可能休息过后就再也无法站起来了。 我不能倒下,也不能休息。早上吃了一片康泰克,对外界的反映迟钝了许多,但仍然感到山风侵入肌骨带走刚刚蒸发的每一分汗水的时候那刻骨钻心的痛苦。导游的话是对的,正如“大唐双龙”的“以战养战”的思想,兵士只有在连续的作战中才能得到锻炼,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才能成长。 我们已经完全离开了灌木地带,贴着地表只有一表层的不完整植被和无数不规则的深褐色巨石。在巨石阵中默默地踯躅前行,这一天没有很多人讲话。但是从这天起,几乎所有的登山者和挑山工都知道了我这个东方面孔的小伙子来自北京,是中国人。“天使”Emily的法国登山队和三个讲德语的瑞士人则从这一天开始叫我“北京”或“西努瓦”(法语:中国人)。 到达营地之前我终于见到了另一张东方面孔,日本人渡边宏。我站在路边注视着他向我走来,从我面前经过,向远处走去,没有和我说话,虽然我做出了准备和他打招呼的表示。巧合的是,我们当晚在营地的帐篷竟然是邻居,我的导游马克和渡边宏的导游还是好朋友。晚饭的时候,马克和我的挑山工凑过来,用不熟练的英语饶有兴致地问我,“你,中国人,好象不太喜欢那个日本人,”他们指了指渡边的帐篷,“那个日本人,好象也不喜欢你们中国人,为什么?”我第一次听见他们说渡边也不喜欢中国人,忽然想到可能是渡边向他们灌输了什么反华的言论,便决定对这帮黑人兄弟进行一场爱(中)国主义的历史教育,给他们讲述了南京大屠杀、731部队等日本人的暴行,听的黑人兄弟似懂非懂。 这一天我们向顶峰又行进了十几公里,海拔先是上升了几百米,但宿营的时候又下降到了大约4000多米的高度,相当于进行了一天的高海拔适应性训练。这一天所有人都在痛苦中度过,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长的一天。晚饭过后,我又吃了感冒药,一口气松下来,终于再也坚持不住了。 那夜仍然很冷,我却睡地很实,大概是药力的作用吧,浑身感觉轻飘飘地,每一个关节都刺骨地痛。 六天七夜——我在乞力玛扎罗的日子2四日 当明媚的晨光洒满乞力玛扎罗的神女峰的时候,山谷中的营地也在黑人挑山工们锅碗瓢盆的交响中苏醒。这天早上的阳光格外温暖,用过早餐的游客们纷纷来到帐外沐浴着阳光,为出发做最后的准备。渡边宏,就在这个时候又一次进入了我的视线。个子不高,头发有点发白,一身浅色的登山服显得有点老旧,他已经收拾停当,正靠在一块大石头上等着导游出发的指示。我,向渡边走过去。 “早上好。”我用日语向他问候。渡边没有一点的惊讶,“早上好。”他用英语回答,“你会讲日语?”“你是日本人。”我用日语说。“哈,”渡边笑了,“是的,我也知道你是中国人。”他继续用英语和我交谈。我也笑了,望着他。一个中国人,一个日本人,在礼仪性的问好后,陷入了无言的尴尬,而这种情况在我和其他国家的朋友之间从未发生过。 渡边的导游刚好收拾完行李,冲这边招了招手。“对不起,我该出发了,我的导游在叫我呢。”“好,祝你好运。”从始至终,渡边宏都给我一种奇怪的感觉,除了冷漠,还有,其他的什么。 山谷的对面是一面直削的峭壁,几乎光滑而完全笔直,垂直高度在200米以上——我们今天的路就从这里开始!走到近前才发现绝壁之中隐藏着一条小路使我们可以拾级而上,但仍然有至少70度的倾角,中间还有大约20米的垂直高度需要基本的攀岩技巧,使这段路成为六天七夜里最危险的一段。幸好在经验丰富的导游的帮助下我们都顺利完成,但挑山工们的表演却足可以用惊骇世俗来形容。他们大都把20公斤重的巨大包裹顶在头顶,完全靠颈部来掌握平衡,而滕出双手来完成攀登的动作,从20米,到200米,没有一个人失手,也没有一件行李坠下山崖。当我们面红耳赤地坐在山顶喘着粗气的时候,挑山工们噌噌的一个个从山崖下蹿了上来,就又喊着号子,打着哈哈,沿着山脊向更高的海拔奔去。常年的山地生活给了他们特殊的体力和耐力,这就不奇怪为什么一山之隔的肯尼亚能成为世界长跑的王国了。 在绝壁之顶往上走就基本上是向着雪峰脚下行进了,虽然坡度比较缓,但陡然升高的几百米海拔却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需要比每天更经常的补充能量,也有更多人不断地停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这一天里我曾经几次超越渡边宏,但都被他赶上。他很少和人讲话,包括他自己的导游;他有两支登山杖,却整整齐齐的插在背包上,没见用过;他总是把两支手插在裤兜里,默默地往前走。每登上一座小山,英国人拍照留念,法国人拥抱接吻,美国人则开始策划圣诞节晚上的彻夜狂欢,而却从来不见渡边有任何的欢呼雀跃,也从不拍照,稍做休息就继续上路,这就是为什么我本来走得比他快却最后总是落在他的后面。 期间我多次和渡边并肩行进,渡边和我说了这么一段话。“1937年,我父亲17岁的时候参加了对华作战,1945年战败回国。我从他那里知道了南京事件和731。对于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我父亲感到抱歉。但那是上一代的事了,我们不应该为此负责。”我楞了,我不知道渡边听到了什么,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和我讲这番话,我只是楞在那里,望着渡边依旧双手插兜,头也不回地径直往前走,步子稳健而坚定。 白大侠说过我们这一代有机会目睹日本第二次蹂躏我们的祖国,对《周易》的解析也说21世纪的前五十年中国将对日开战。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渡边宏,和与他一样的日本人,绝对是值得敬畏的对手。 经过了昨天的适应性训练,今天的路走的比较轻松。大约在晚上五点钟的时候,我们又上升了1000米的高度,把营地扎在了乞力玛扎罗峰的脚下。又是一次夕阳西下,暮色将雪峰和营地笼罩在一起。我们最后一次在最近的距离瞻仰了霞光披雪山的胜境,平安夜就悄悄降临了。
五日 2003年12月25日零点,响彻非洲大地的圣诞钟声也吹响了我们冲锋的号角。我小心地把一面五星红旗绑在登山杖上,全副武装地向顶峰前进。 登顶的路垂直距离不到一千米,下半部为裸露的岩石,上半部为终年积雪,山坡倾角在60度以上。圣诞的夜晚,繁星满天,却完全没有月光。星光之下根本看不到往日银装素裹的雪峰,只有黑漆漆的一片,登山者的灯光排成Z字蜿蜒向上。 我带上只露出眼睛的那种“抢银行”的头套和头灯,兴奋的心情使我在海拔五千多米的午夜的雪山并未感到寒冷。已经有很多人走在我的前面,我,不知道渡边宏在什么位置,但是我不能落在他的后面。“马克,我们走快点。”我冲导游扬了扬手里的国旗,马克笑了,他明白我的意思。 一条登山者踩出的小路,人们自觉的排成一排,保持着统一的步调和有节奏的呼吸,缓慢地向上挪动,每步只有一个脚掌的距离。在这样的海拔上,每前进一步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和体力。没有人讲话,因为那是很困难的事;也没有人抬头看路,只是看着前面人的脚跟,默默地跟着走。 我和马克在超过了十几个人后,我开始感觉有点吃力,心跳急剧地加速,呼吸的频率也由两步一呼一吸改为一步一呼一吸,但我们的速度仍然没有慢下来。“你还好吧?要不要休息一下?”马克问我。“没事,接着走。”我望了望前面仍看不到尽头的灯光,说。实际上,在这么高海拔连续加速的运动已经大大透支了我的体力,我,正处在危险的边缘。 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头套的面部已经因为呼吸的关系冻上了一层薄薄的冰茬,气温已经在绝对零度以下。我开始感觉无法控制我心跳的速度,心脏似乎随时要从喉咙里跳出来,全身的毛细血管急剧地收缩,带来悸动地骤冷骤热;氧气,氧气,我需要大量的氧气!摘下头套,使头部完全暴露在空气中,我拼命地大口呼吸。雪山的冷气一下子不经阻挡地涌进我的肺里,顺着血流到全身每个细胞,我全身的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后背上的汗水唰地一下仿佛结成了冰,眼前一阵发黑!我抱着登山杖,闭着眼睛,呼吸着,呼吸着;好几分钟,冷气仍然在肺部剧烈地交换着,但血液似乎温暖了许多,我重又看见了马克的脸,还有前方闪动的灯光。“你不行了,走太快了,坐下来休息一下吧。”马克已经为我把雨衣铺在了地上。“谢谢你马克,我好了,可以走。”我感激地说,但是我知道我要想登顶,要想不落在日本人后面,要想对得起这面国旗,我就只能在运动中“以战养战”,让自己的身体适应这样的环境。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所有人的脚步都慢了下来,几乎是以半个脚掌为单位向上挪动。我们已经开始进入雪地,猛烈的山风不断刮起雪霖砸到我的脸上。我不得不把头套重又带上,只下勒到鼻子的高度,留着嘴在外面呼吸。我保持着半步一换气的节奏,基本平稳了心跳和呼吸的频率,虽然没有再加速,但还是趁别人休息的机会超过了许多人. 三个小时过去了,天,仍然布满繁星,路,仍然望不到尽头,只是低着头走.没人知道哪里才是尽头,何时才会天亮;看不见的不仅仅是雪山,还有希望.接近约六千米高的乞力玛扎罗顶峰,山风几乎吹得人站不稳脚步,更是难以呼吸.不知什么时候手指已经冻得麻木,脚尖早已失去了知觉,后背上的“冰”正在使我的体温急剧地降低,困倦如潮水般袭来,脚虽然移动着,大脑却已停滞。忽然,我感到一阵窒息——勒在鼻子上的头套不知什么时候掉了下来,一圈厚厚的抓绒完全塞在嘴里,在我正需要平均每秒两次的大量呼吸的时候!我一下子清醒,用手猛地去拉堵在嘴里的头套,却无济于事,我带着厚厚的滑雪手套根本抓不起紧勒得头套!我完全无法呼吸,氧气完全停止了交换!我扔掉登山杖,双手拼命地挣扎,想摘下手套;心脏已经象重拳敲打着我的胸膛。窒息!窒息!我在窒息! 马克这时候忽地冲上来,一把扯掉我的头套!新鲜的氧气呼地涌进我的胸腔,我整个人瘫在马克的怀里,大脑一片空白……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跋涉,当圣诞的曙光在东方破晓的时候,我们终于站在了雪峰之颠,海拔5895米的非洲最高峰,乞力玛扎罗峰!我始终没能超过前面的三个南非登山者,第四个登上了顶峰。 一轮红日跃出了非洲大地,层峦的远山如画般凝固,浩渺的烟波如诗般流淌。晨曦笼罩着雪峰,映得巨大的冰帽晶莹剔透。万仞高峰之上,五星红旗在非洲之颠飘扬。 “James, you made it!” “天使”Emily激动的拥抱了我。“西努瓦!congratulations!”法国人由衷的伸出大拇指。黑人兄弟们则反复说着他们唯一学会的汉语“你好”向我表达着祝贺。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手中的这面五星红旗。 天亮后,我们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才回到营地,先美美地睡上一个小时,享用了留守的挑山工们准备的早餐,就开始了下山的旅程。
六日 这是一天下山的路。垂直高度四千米的距离是用了四天时间爬上来的,现在要用一天时间下去,也不是那么轻松。这一天我犯了个着装上的错误,就是没有准备一双舒服的轻便鞋。笨重的高强度登山鞋在登顶的路上立下了汗马功劳,却不适合高强度的下降过程。下降到一半的时候,我的脚几乎已经不能再前进半步,膝盖也再不能忍受任何冲击了。 下午的时候终于又走出了湿热的雨林,我一屁股坐在了山下的草地上,才发现两个小脚趾甲已经完全掉了。周围民居里立刻奔出好几个小黑孩儿,手里拎着可乐雪碧芬达橙汁矿泉水,每瓶一个美金。我拿出十块钱,然后张开十指,聪明的小孩立刻给我搬出十瓶各色清凉的饮料,和早已等候的挑山工们一饮而尽。从那天开始的一个星期之内,我每天下午都要喝五瓶饮料。 在山下给了每个挑山工二十美金的小费,按照每天十元的标准给了导游马克六十美金,感谢他们对我的帮助和救命之恩。国家公园管理处发给我一张乞力玛扎罗登顶的证书,旅行社的小车就把我送回了酒店。 美味的大餐,香甜的红酒,舒服的淋浴,温暖的大床;午夜的电视仍然香艳撩人,但刚下山的各国红男绿女们早已呼声大作,隆声的共震就差震塌乞力玛扎罗山下酒店的大堂。
* 南京的朋友“老虎”半年来在我的准备过程中帮我制定了健身计划,并给了我大量指导和装备的建议,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附一:装备及说明 1.登山鞋:高帮,防水,防寒,高强度。六天七夜的工夫全在脚上。途中多次涉过雪水融成的小溪,故要求较好的防水性能。 2.冲锋衣、裤:最好是双层带抓绒,可拆卸。要求较好的防水透气性能。 3.速干长短衣裤 4.保暖内衣:至少两套以上。推荐杜邦‘心逸’ 5.背包:80升左右背包交给挑山工,满装重量要少于20公斤。一定要带防雨罩。 6.小背包:自己随身携带必需品,如药品和水。 7.登山杖:作用很大,一定要有,一根就够。山下有黑人卖一美金一根的木棍,但是使用不太方便。 8.水袋或水壶:容积至少2升。另外在山下买一瓶2升的矿泉水放在大背包里,第四天更换。如水壶可保温更好。 9.太阳镜:普通镜即可。要求防风性能好一点。不必雪镜。 10.雪套:最好有,只在登顶时用。 11.头灯及电池:电池要足够维持7个小时以上。 12.防晒霜及唇膏:山风可使你的嘴唇全部裂掉。 13.能量棒:巧克力糖果即可,用于临时补充体力。 14.睡袋:负5度以下羽绒睡袋最好。但在第一天会感到很热。帐篷不必。 15.防潮垫:非常非常重要,要经过实践检验的。 16.滑雪手套 17.雨衣:一定要有,即使你的冲锋衣是防雨的。 18.药品:急救、跌打和腹泻、消炎、感冒类,有的导游可能会提供急救装备,但药品最好自己携带,不要放到大包里。 19.多带些塑料袋和旧报纸,会有很大用处。 20.一双轻便的鞋,下山时穿。 21.个人物品自备。 22.眼罩和耳塞:晚上挑山工们聊天的声音可能使你睡不着觉。 23.相机:最好备一台手动胶卷相机,我的两台数码相机在登顶后由于低温,电池全部无法启动,没留下一张山顶的照片。 24.细牵引绳等:推荐,可做救护用,也可用来晾衣服。 25.指南针,GPS等:不推荐,跟着导游走就行了。
附二:注意事项 1.乞力玛扎罗禁止个人攀登,当地旅行社的价格最低600美金。一定要签定书面合同,明确费用及服务。 2.我登山前三个月开始吃红景天,感觉有一定作用,不知对其他人是否适合。 3.去之前熟悉一下当地语言斯瓦西里语,最好学习一些简单的问候语。 4.到达前和下山后要吃防疟疾药。 5.尊重黑人导游和挑山工。 6.小费一定要给,但要等到下山后才给。 7.一日和二日要随身携带雨衣和一件厚的衣服,以防感冒。 8.如遇严重高原反应,可在第三或第四天休息,做适应性训练,日程可延长一天。 9.如果感到不适,五日可以选择天亮后再出发登顶,气温较高,相对容易。以我的经验,五六日时间充裕。 10.不要乱丢东西吧,以免砸到花花草草或小朋友。 11.既然来了,就别给中国人丢脸。 无间道 之 南非南非历险记
刚果惊魂一番经历,九死一生,平安回到南非后,我以为噩梦就此结束了,却没想到我的历险其实才刚刚开始。
一. 序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刚果之行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们在那里的生意就逐渐打开了局面,成立了分公司,并从国内调来两个新同事支持刚果的业务。 老孙和老杨都曾被派驻美国从事国际贸易多年,到非洲还是第一次。去刚果之前,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做短暂休整,顺便熟悉一下业务流程。 “知道非洲和你们美国最大的区别在哪吗?”我问老孙。 老孙斯斯文文地带着眼镜,人过中年,说话却总带几分孩童般的调皮,“知道!黑人,爱滋病,女人穷得都穿不起衣服,露着上半身,还有……” “扯蛋,黑人和爱滋病美国都不少。你别瞧不起咱非洲,南非怎么说也算是“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吧。这里的高速公路不比美国差,人人都住大HOUSE,24小时热水!还有一样儿你们那儿绝对比不了。” 我说。 “啥?”老孙问。 “安全!——约翰内斯堡和开普顿的犯罪率在世界上名列前茅。每天市中心都有几十起抢劫,好几个人被宰掉。”到南非半年多来,给每个刚从国内来的人讲这里的安全问题和华人被抢劫的故事似乎已经成了我的习惯。由于南非接近三分之一的失业率和枪支不受管制,约翰内斯堡的犯罪和安全问题在国际上早就臭名召著,十几万华人因为种种原因则往往成为匪徒袭击的对象。经常有持枪匪徒尾随华人回家,入室抢劫后将全家杀害;华人经营的店铺更是劫匪时常“光顾”的地方。据说这里著名的“凤城”火锅店的老板每天都要在路上兜个把小时的圈子,确定没人跟踪后才敢回家;但最后还是难逃厄运,被一群武装歹徒进入饭店洗劫了十几万,老板身中四枪,竟然保住了性命。类似发生在华人身上的惨剧简直不胜枚举。 “安全?这叫‘不’安全!”老孙听了我的故事后煞有介事地强调,却还没忘了调侃,“你在刚果被叛军的冲锋枪指着头都不怕,难道还怕南非的几个小毛贼不成?” “咱们家住的那片还算安全吧?”一直没做声的老杨很认真地看着我,问道。 “咱们家附近不是有个小湖吗?半年前政府对湖底清淤的时候,捞出了七具尸体,有的还是新鲜的!”我说的是事实。 两人愕然。
二.入瓮 老孙和老杨起程前往刚果之前,我们在约翰内斯堡的唐人街采购了几千块钱的办公用品和中餐食品,把我心爱的红色丰田车的后备箱塞得满满的。 上了高速公路,车子跑起来显得有点吃力。“这车可不行,小翟,你怎么的也得给我们刚果公司配一台4X4吧。” 我开车,老孙在后座从后视镜里望着我说。 “没问题,给你一台后边那样的。”越过老孙的大眼镜,我在后视镜里看到了一台白色的“霸道”越野车。车虽然有点旧,横在前面的“皿”字型前保险杠傻大黑粗,仍彰显着几分“霸道”。两个人同时回头看,忙不迭地说,“说定了哦!”
从24号公路上了37号路,十几分钟后左转进了一大片的HOUSE区 ,就快到家了。孙杨二人仍然在后座上有说有笑;我静静地把车停在了路边。 “哎?走啊,怎么停了?前面右转就到家了。”老孙问。我当然知道,右转第一个大门就是我们住的地方,只是我们现在不能回去,因为,“我们被跟踪了!”我静静地说。 后视镜里,那辆一直跟我进入小区的白色“霸道”见我忽然停在路边,也停了下来,和我们保持着约20米的距离;那里不是门口,也没有商店。毫无理由。 孙杨两人回头看着,“是那辆车吗?一直跟着我们?” “其实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确定,24号路和37号路都是主要公路,走相同的路线也不奇怪。可是我在小区里拐了几个弯,它都在后面。”我说,“我们停,它也停了。”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我们回头静静地盯着那辆“霸道”。 “霸道”沉默了约有10秒钟,好象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原地转向,一头扎在了路对面的一间院子门口,车上下来一个黑人,走到门口按了按门铃,还煞有介事地向里张望。也就是在3秒钟后,不见有人来开门,这个黑人便很“失望”地上了车。既然“家里没人”,“霸道”又重新启动,按原路向我们的方向开过来。 “他们在做戏。”老孙盯着车子,吐出几个字,“过来了,过来了!” 我们都看到它过来了,但在我们来得及思考“霸道”将要对我们做什么之前,车子竟很平静地经过我们,径直往前开去。
静默,有几秒钟的时间。 “我们跟上去。”我忽然说,同时发动了车子。 “你疯了?他们已经走了!”老孙喊道。 “我们必须确定他们已彻底离开,才可以回家。”否则,湖里有会多出三具尸体,我心想,却没敢说出来。
三.较量 幽静恬适的湖畔别墅区里,各具特色的别墅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形成类似围棋盘的网格状道路。由于不是高峰时间,几乎没有其他的车辆,也看不到行人;一辆白色的“霸道”越野车,一辆红色的丰田,悠然地在格子里兜着圈子“闲逛”,仿佛两个欣赏湖光水色的游客一样怡然自得。可是我们却分明感觉到空气中的紧张。 我没有跟得特别紧。我们已经发现他们在跟踪我们,他们也肯定已经发现我们已经发现他们在跟踪我们,我们也知道他们也肯定已经发现我们已经发现他们在跟踪我们。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跟得太近,无异于逼人太甚。我也并不想冒险惹得他们狗急跳墙,只是想知道他们是否会离开。 几分钟后,我开始不直接跟在“霸道”后面,而是自己在小区的格子路上随意穿梭。我知道,横竖就这几条线,反正也丢不了它,只要它不离开,总会看得见它在哪里;虽然我不希望再看到它。 接下来的几分钟,我们几次在垂直相交的路口和“霸道”擦肩而过,直到有一次当我刚刚转过一个路口后竟然发现“霸道”也迎面转上了这条路。它似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继续往前开。我也犹豫了一下,但我也别无选择。双方已经心照不宣地展开了一场较量。他们在知道自己被发现后绝对不会想到会反过来被我们跟踪,所以即使他们本来打算先假装离开再掉过头来尾随我们回家,或者想放弃我们,真的离开,现在都不那么容易做出决定。他们有武器,在南非入室抢劫的黑人甚至有冲锋枪,这一点我是肯定的。但是他们不清楚我们跟踪他们的意图和决心——问题的关键是,他们不知道我们是否有武器,——他们现在,也不敢回家! 一红一白两辆车相对而行,逐渐接近。没有人会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老孙和老杨双手紧紧把住座椅,盯着越来越近的“霸道”,肩膀都不敢都一下。车的速度只有大约30公里,我把脚放在油门上,随时准备一脚踩下去。但在有任何情况发生之前我却不敢有任何突然加速或停车的动作,以免激起对方过激的反应。 在两车相遇的那一瞬,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仿佛在刹那间凝结了。 我们盯着对面的车子,“霸道”里坐着三个黑人,也紧紧地盯着我们。 三对三。 六双眼睛,目光交错,都试图读懂对方的眼神。 没有人动。 没有任何人敢动一下。 两车转瞬擦肩而过。就象是高速公路上无数的车辆一样,似乎谁也不认识谁,谁和谁都没有任何关系。
四.对峙 无声的较量继续在格子路上进行着,双方似乎都已经骑虎难下。 我们决定直接开到警察局,不管“霸道”是否继续跟着我们;这是退出这个“游戏”的唯一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失去了“霸道”的踪影,连续转过几个路口都没再见它。 “走了?” “希望是。”老孙和老杨左右张望着。 正奇怪的当儿,我赫然在后视镜里看到了那个“皿”字型的保险杠!只有粗黑粗黑的前保险杠,而几乎看不到白色的车身——“霸道”不知什么时候忽然间出现在我后面,并已经紧贴着我的车! 挑战! 我隐隐地察觉到他们这样的举动有“来者不善”的味道。 换档,加速。警察局。似乎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但是一旦他们发现我们有逃跑的意图,我们在刚才的较量中狐假虎威营造的假象就会被马上揭穿,他们就会明白我们没有武器,也就没有和他们对峙的资本。那么接下来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长舒一口气,放心地离开;二是恼羞成怒,追上来杀人抢车。黑人劫匪的思维,是无法用我们的理性方法判断的;如果判断错误,那么付出的将是生命的代价。 如果我们要走,就一定要走的干净彻底,不让第二种可能有实施的余地。 我的车子突然提速,右转,象冲出牢笼的狮子咆哮而出。可是我后视镜里的保险杠在停滞了一下后,再又变得清晰。4X4的优越性能,很快得以有效地验证。 加速右转之后,我赫然发现前方路上竟然挡着一排“施工”字样的围栏,围栏里的路面上没有盖子的下水道口黑洞洞地张着大嘴,没有人在工作;但靠路的另一侧还有勉强可容一辆车通过的空间。 我猛打方向盘,想从那儿挤过去。后面的“霸道”却一声呼啸,抢先扎到了那仅有的可容通过的路面,刹车。我也刹车。 两车并列,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米!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世间的万物也仿佛在这一刻失去了他们的存在,只有这静谧的小路上一红一白两辆车对峙。我甚至听不到自己的呼吸。 “霸道”的车窗缓缓下降!露出了三个黑人的脸,满是怒容的脸! 由于是越野车的缘故,“霸道”的座位比我们高出许多,使他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我们在车内的动作,如果射击的话,也是绝佳的角度。 我轻轻地挂上倒档,准备往后退。 坐在“霸道”后座上的那个黑人在这个时候扬起双手,冲我做了个耸肩的动作,眼神里除了愤怒,似乎还有几分不解。我盯着他,没动。 他再次扬手,耸肩,对我喊着什么,眼神里似乎还有几分无辜。 轻轻按下按钮,我的车窗也开始缓缓下降! “也许我们错了?”我想。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断,只是直觉告诉我,也许这是安全的。直觉没有允许我进一步思考直接面对匪徒是否会使他们“可能”的射击更加容易——如果他们一定那样做的话,玻璃也是根本无法降低子弹射进我们身体的速度的。 后面的老孙和老杨没有任何声音,我也根本没有可能征求他们的意见了。 “Why are you following us?” (你们为什么跟着我们?)对面的黑人对我喊。 “On the contrary, I think you are following us.” (正相反,我觉得是你们在跟踪我们!)我回道,心里却丝毫不敢放松,脚轻踩着油门踏版。 “We are the fucking police;why are you following us?” (我们是他妈的警察,你们为什么跟踪我们?)对面车里的三个黑人在这个时候同时把手伸进衣服里!
五.峰回 我不知道“黑客帝国”里的NEO(尼奥)是如何在黑衣人射出子弹的一刹那判断出弹道的方向和轨迹并做出经典的闪避动作的;子弹在相距甚近的两个人之间飞行的时间如电光火石,一个人真的可以在生死攸关的一刹那达到那种境界,在电光火石之间思考、判断、决定并赴诸实施吗?
在我自己的生死攸关的那一刹那,我想了什么做了什么,现在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记起了。只记得对面的三个黑人同时从怀里拿出了他们的证件——警证,警察的身份证明——而不是手枪! “We are the fucking police;why are you following us?” (我们是他妈的警察,你们为什么跟踪我们?)他们还是那句话,似乎受了天大的委屈。 “Oh, thank God. You are police. That is fine. I thought you were hijacker, following us on our way home. You know many Chinese were robbed recently, so we were scared.” (哦,谢天谢地,你们是警察,好极了。我以为你们是抢匪,跟踪我们回家。你知道最近很多华人被抢劫,我们都吓坏了。) “Shit, don’t ever do that again.” (妈的,别再这么干了。)在听完我喋喋不休地解释之前,几个黑家伙就恨恨地发动车子,骂了句脏话,径直走了。
峰回路转。我和老孙、老杨停在原地良久,相互对望,豆大的汗珠一直从额头滚到鼻尖。 倒车,回家。 虚惊一场之后的开怀庆幸似乎是应有的结局;在我们打开大门驶进院子的时候,一直沉默的老孙忽然问了一句,“你们觉得,他们真的是警察吗?” 你们觉得,他们真的是警察吗?
(未完待续,请看下集:惊变)
(续前) 倒车,回家。 虚惊一场之后的开怀庆幸似乎是应有的结局;当我以一种重生的心情来到家门口,遥控打开大门的时候,一直沉默的老孙忽然问了一句,“你们觉得,他们真的是警察吗?”
六.惊变 约翰内斯堡的高犯罪率带来的是人们对警务人员的依赖,随之而来也有许多不法之徒利用民众的这一心理而冒充警察作案。经常有歹徒化装成警务人员以例行检查的名义进入商铺、民房、拦截车辆然后实施抢劫的事例见诸报端。由于警队管理的混乱,执法人员严重腐败,警匪勾结作案的比例在南非也是高居不下。几个月前我的一个白人朋友就射杀了两个自称警察但试图抢劫他的汽车的黑人,造成一死一伤;后来证实那两人竟然还是真的警察。
————警察,真的警察,是不可能叫自己“fucking police”(他妈的警察)的。 他们不是真警察。他们根本就不是警察!他们是,劫匪! 如果他们是抢劫的,那么他们现在应该在哪呢?无数个可能性在我的脑子里飞快地闪过;院子的大门正轰隆隆地在我面前打开。 ——后面!如果他们是聪明的劫匪,“霸道”现在就应该在我的后面。 我下意识地望向后视镜…… 那粗黑粗黑的“霸道”保险杠并没有出现在后视镜里;镜子里除了老孙那副斯文的眼镜和老杨惊恐的脸,什么都没有。
直到大门终于在我们身后轰隆隆地关上,我们才真正感到一丝庆幸,“这些笨贼!”
第二天约翰内斯堡的当地报纸都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四个乘白色越野车的蒙面黑人在湖畔别墅区连续入室抢劫两户华人家庭,打死一人,伤数人,劫走现金物品价值十几万元。 “看,怎么样。就是这伙人干的,跟踪咱们没成功,就跟别人回家了。他们有四个人呢,还有一个咱们没瞧见。绝对不是真警察,我猜的没错吧?”下班回家的路上,老孙忘形地讲述着自己的分析。 “不过有一件事你肯定没猜到!”车子快到家的时候,我说,“你看咱们家门口!”
“不见不散”里的葛优度假回来发现自己的铺子前面停满了警车时的惊讶,此时就完完全全地写在我们的脸上。三四辆约翰内斯堡警察局的警车横七竖八地摆在我们家大门口,没有警笛嘶鸣,但是车顶上警灯转出的眩目的光芒足以告诉我们,这里出事了!
七.暗战 院子的大门仍然紧闭着。几个全副武装的黑人警察正在院墙周围走来走去,不时向院子里张望。看见我们停在这里,一个黑人便衣——他的胸前带着警章——走过来问,“你们住在这里吗?” “是的,出了什么事吗?”我说。 “我是莫迪探长。我们刚刚在附近逮捕了一个持非法证件的中国籍女子,她提供给我们的住址恰好是你的房子,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们窝藏非法滞留者及每个住在这里的人证件的合法性。现在请让我们进入检查。” “我们家没被抢劫吗?”老孙从后车窗伸出脑袋,关切地问。 “抢劫?没有。正好相反——你们现在很安全。”莫迪的话,让我们大松了一口气。但是我总觉得“没被抢劫”的“正好相反”应该是“被抢劫”,时态可以是“将来时”,或者“现在时”。 “这些警察应该是真的吧?如果被这么多假警察抢,我们就死定了。”老杨用汉语嘟囔着。 “你有搜查令吗?”我问莫迪。 “现在还没有,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马上去办一个,但是我们一定要进入这个房子。”莫迪居高临下的态度让我不舒服。在昨天被莫名跟踪之后,今天忽然来了这么多警察,我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并且他要求进入搜查的理由也很牵强。“我们这里没有你说的那个女人。”我说,“我想你还是调查清楚后,或者有了搜查令再来吧。” “我们现在一定要进去,否则我会怀疑你的房子里藏有非法物品。”莫迪挺了挺腰板,手扶着别在腰里的枪说。 “你可以怀疑,有任何想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现在就打电话给我的律师。”我越发怀疑他坚持要进入的动机,同时拿出手机,做出要给律师打电话的样子。 “不用了。”莫迪愤愤地冲后面的几个警察招了招手,“过来检查他们所有人的证件。”
到现在为止,我基本上可以肯定他们是真正的警察——有警车,警章和警证;我甚至可以完全排除他们所谓的“逮捕了一个中国籍女人”的借口,但是他们到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
莫迪的手下一边仔细检查我们的护照,一边随口问着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我们也有一搭无一搭的回答着。 “来南非多长时间了?”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办公室在哪个区?” “你开车吗?我好象看见你开车。”
我们的证件都没有问题。 望着悻悻地远去的警官们,我忽然间意识到一个问题,“老杨,刚才那个警察是说好象看见过你开车吗?” “是,可是我没开呀,一直是你在开。” “你不知道他们黑人不会认中国人吗?他们总是觉得所有中国人都长的一样。很有可能把我错认成你。”我说。 “可刚才一直坐在司机位子上的是你啊,他们都在这看得清清楚楚啊。他们以前也没见过我们。”老杨说。 “如果见过呢……”老孙似乎明白了什么,惊恐的眼神望着我。 “没错,今天开车回来的是我,他们都看见了。”我看了一眼老孙,接着说,“那么,那个警 察说好象看见过老杨开车,指的就不是今天,而是…………” ——“昨天!?” 良久,老杨终于似乎极不情愿地吐出这两个字。
昨天,我开车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和劫匪斗智斗勇的那个把小时。也就是说,那个警官很有可能是在那个时候看见我开车,并把我错认成老杨的。而据报道昨天蒙面作案抢劫杀人的是四个黑人,但我们只看清三个,那么这个警官就是——第四个! 如果他是“第四个”,那么他真的是个“警察”吗?今天他带着这么多的警察“同事”来借口搜查我家是为了什么? 如果他不是警察,那么今天以莫迪“探长”为首的这七八个黑人冒充警察携带武器来我家的目的就只有一个——杀人灭口!
八.真相 真相只有一个。 找到真相的办法也只有一个——莫迪“探长”。只需到警察局查询一下莫迪探长是否确有其人便知。 第二天,带着我们公司在南非注册的全部资料和员工档案,我来到了约翰内斯堡警察总局,“ 拜访”莫迪探长。出乎我的意料——但却是最好的结果,昨天搜查我们的那个莫迪就端端正正地坐在办公室里。虽然对我的拜访感到突然,但在查看了我们这家在当地投资了数百万美金的中国公司的资料之后,莫迪立即对我表示了充分的友好,并邀我共进晚餐,以示歉意。
中黑(中国人和黑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和智力鸿沟,对人情世故的理解却也不无共通之处。莫迪在了解了我们公司的实力和背景之后把我这个差点成为他阶下囚的中国人立奉为上宾,我当然明白其中的意思;只不过,我也需要这顿晚餐来揭开那个藏在背后的故事。
三杯酒下肚,莫迪已经和我称兄道弟了。黑人的酒量,不过如此。 “James,你们华人的‘黑手党’太厉害了,这么多年可给我找了不少麻烦。”莫迪在警察局 里是专门负责在南华人社团的犯罪案件的。实际上南非的黑社会和毒品、走私等非法交易有很大一部分控制在华人帮会的手中,而大多数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黑人只能干些打砸抢的体力活。听了莫迪这话,我真不知是该感到高兴还是悲哀。 “麻烦?也包括你逮捕的那个没有证件的中国女人吗?”我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莫迪顿了一下,象是想起了什么,随即哈哈大笑起来,“James,哪有什么中国女人。没有的事。” “哦?你们昨天可是来势汹汹,不是为了那个女人,那又是为了什么?” 莫迪的话印证了我们的判断,所谓的中国女人只不过是借口,他们来我家确实另有所图。 “毒品!” 莫迪压低声音说,“还有钱。James,你要小心那帮家伙。” 莫迪的回答语无伦次;但让我愕然的是我们是如何和毒品扯上关系的。 这回没等我发问,莫迪自己先说开了,“其实昨天和我没什么关系,毒品犯罪科的人说他们怀疑几个中国人,就是你们,和毒品有关,要我一起去看一下,你知道,我是专门管中国人的案子的。可这事我真的不想管。今天早上,就是你来之前,他们又告诉我是他们弄错了,这事和你们没关系。” 莫迪的话几乎没有逻辑,但我却隐隐地感到我正在逐渐接近我想要的真相。 “是啊,我们本来就和这事没什么关系,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和毒品扯上关系。”我说。
莫迪呷了口酒。他似乎很喜欢这种叫“二锅头”的中国酒;南非阴冷的春雨过后,喝上一口, 肚子里舒服极了,莫迪说。 “他们说前几天,他们看见他们一直盯着的那帮家伙去了唐人街,然后跟着几个中国人一起出来——就是你们——可能是去拿‘货’,就跟着。结果两辆车都跟丢了。他们是从你的车号查着你们家的。他们这些人,也就是能整天看着那些小人物;唐人街的事,谁是大人物,我还不知道吗。” 莫迪似乎对毒品犯罪科的人插手本来属于他管辖的范围很不满;但他的只言片语,已经让我的脑海里对藏在背后的那个故事有了个大概的轮廓,但还有几个关键的问题,“他们,”我问, “就是毒品科的那帮人,开什么车?” “他们不开警车,好多车呢,我哪记得住,好象有白色的吧。James,你要小心那帮人。以后你去什么地方,要告诉我,我派人带AK保护你。你们和什么人合作生意,我可以帮你调查他的背景。你们最好别住那儿了,中国人太多的地方,总是有麻烦,你们这样的有钱人应该住更好的,我的房子正好要卖,有时间我带你去看看,……” 莫迪在发了一顿牢骚之后,开始推销自己的“服务”。我却正试图勾勒出一幅完整的“南非历险”的图画。 前天我和老孙老杨去唐人街买东西,大概因为过于露富而引起几个“小人物”的注意进而被其跟踪;正巧这几个莫迪所谓的“小人物”也正处在毒品犯罪科的监视之中,便误认为我们是一起前往某个地方交易毒品,于是我们也进入了毒品科的跟踪范围还被记下了车号,并导致第二天被毒品科搜查。莫迪被扯进这个案子则完全是因为毒品科没有证据但又需要一个搜查中国人房子的借口和招牌而已。 真相似乎大白,虚惊也仅此一场,足矣。那天晚上,我也喝了不少。
九.无间道 第二天一早送老孙和老杨上了飞往刚果的飞机。老孙临走时说,“我本来去刚果是准备下地狱的,现在一看啊,离开南非,到哪儿都是天堂。知道天堂和地狱有啥区别吗?天堂里其实也有坏人,但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就躲的远远的;在地狱,你永远都想不明白到底是谁送你下来的。” 我笑了,“现在不是明白了吗?都是误会。”
坐进我的红色丰田,离开机场,又上了24号公路。昨夜的酒醉仍让我感到一丝头痛。没有劫后余生的释然,老孙的话,却莫名地给我一种不详的预感。下意识的望向后视镜,里面,是一副粗黑粗黑的白色吉普车的“皿”字型前保险杠! 我拼命地睁了睁眼睛——不是幻觉! 一瞬间,我因酒醉而发胀的大脑变得无比清醒——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昨晚莫迪说毒品科的人把“两辆车都跟丢了”,却没讲清楚是如何“丢”的。如果是那些见财起意的“小人物”发现自己被跟踪,而放弃对我们的跟踪,然后自己跑掉,那么我们遇到的“跟踪者”就应该是毒品科的人;但如果毒品科的人是自己把自己弄丢了,那么我们遇到的就是那些真正想抢劫我们的“小人物”,他们认得我的车,很有可能也知道我家的住址。抢劫湖畔小区两户华人的是这帮“小人物”,还是另有其人?或者干脆就是开“白色”车的毒品科的人自己? 毒品科的人在搜查未果的第二天早上就通知莫迪他们已经解除了对我们的怀疑;他们为什么这么快做出这样的结论?是良心发现,还是缓兵之计?莫迪在提到毒品科的人搜查我家的目的时说“毒品,还有钱”是什么意思?他提醒我“小心那帮人”似乎也不仅仅是发泄对毒品科同事的不满,并且毒品科的人也在唐人街目睹了我们拿着大笔现金疯狂采购的过程,知道我们家底不薄。 但现在比毒品科更了解我们的几百万美金的家底的人是——莫迪!如果莫迪所讲的故事、所做的这一切都是精心策划的,如果真的是警匪一家,那我们低估了黑人的智商,绝对是个致命的错误! 后视镜里的黑色保险杠变得更加清晰了。我忽然想起老孙的那句话,“在地狱,你永远都想不明白到底是谁送你下来的。”
(完) 玄奘的脚步
玄奘的脚步
井中月 序
我在印度西北部的比哈尔邦首府巴特纳包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前往佛祖释迦牟尼的觉悟之处、大菩提树所在地菩提伽耶。我告诉司机沿途要拐到一个叫做纳兰陀的地方停留一下。司机对大菩提树并不陌生,但显然对纳兰陀这个地方没有耳闻。这也难怪,在10多亿人口的印度,今天的佛教徒只剩不到300万,还不足百分之一的半数。如果不是专做游客生意的当地人,对这些佛教遗迹的寡闻也在情理之中。 司机问我为什么要去纳兰陀,我告诉他说因为我的一个亲戚曾经到过那个地方,所以我要去瞻仰一下。司机很兴奋地说这个地方中国人很少来的,你的亲戚是什么时候来的。我笑了,说,大约1300多年前吧。司机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我。我又笑,说,他的名字叫玄奘。老实的司机不明所以地盯着我看,见我专注地凝视着窗外,也只好郁闷地别过头去,专心开车。
玄奘上路
从公元前三世纪开始,一条以丝绸贸易闻名的商道横亘在欧亚大陆,绵延万里,连结起中国与中亚和印度地方的交通、文化和商贸。数以万计的商旅们在这条路上艰难的行走着,以血泪和尸骨支撑着交通东西的大动脉。几个世纪后,商贾的身影渐行渐远,大批宗教旅行者的出现为这条因商而生的丝路赋予了传播文明,特别是宗教文明的历史意义。朱行士、法显等纷纷上路,加入到朝圣者的行列;而唐代高僧玄奘,将这一曹魏以始的西行求佛法热潮推上了顶峰。
唐僧玄奘少年出家,游历各地,遍访名师后已是当时有名的高僧。然深感佛家各派学说分歧,难得定论,遂结侣陈表,欲西行求法。在大多数中国人的理解里,玄奘是带着唐太宗所赐的锦禅袈裟、通关文堞,敲锣打鼓风风光光地上路的。而实际上其西行的请求当时并未获朝廷批准,只是玄奘决心已定,乃“冒越宪章,私往天竺”——用现在的话说,算是偷渡出境了。玄奘希望能够到印度寻找源头活水,搞清楚佛的真谛和人的本性、解救民众于苦难,却只能以卑微的姿态不体面地上路,这使得玄奘的行走在凝重的使命感之外,更多了几分悲壮。 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玄奘自凉州(今甘肃武威)逃脱边防军的追捕,开始了“乘危远迈,策杖孤征”。 玄奘是一个人孤身上路的,既没有几个徒弟头前引路,也无观音大士在空中照拂。这对于儿时读惯了西游故事的我们来说似乎少了几分浪漫,多了几分残酷。在今天可以见到的唐代玄奘取经石刻图上,身型瘦削面貌清秀的玄奘身着僧服,脚穿草鞋,左手拿经书,右手持佛尘,后背经书箱,看上去知书达礼文质彬彬。当多年后的历史阅读还这一真实的历史事件以本来面目的时候,我不由得开始思索这样一个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指引26岁的和尚玄奘踏上这程不归之路,又是怎样一种情怀和勇气令他如此地毅然决然义无返顾呢?这是个宗教的命题?还是对人生、亦或是哲学的思考?
策杖孤征
玄奘离开玉门关已经很远了,再也听不到追兵的马佩銮铃之声,当然还有讲了一辈子的汉话乡音。他惊魂甫定,抬头观望,目之所极是茫茫大漠,赤地千里,上无飞鸟,下无走兽,更无水草,热风抢地,黄沙卷天…… 在这一刻,玄奘是否有过一个回望长安的动作呢?身后的如铁雄关仍依稀可辨,长安城的礼佛诵经之声还如雷在耳。在这一刻,玄奘有否后悔过呢?我们无从知晓。我们只看到玄奘泰然迈步进入沙漠,在沙地上留下一个清晰的足印。 狂沙漫过,足印旋及不见。
古时的莫贺延迹大沙漠,长八百余里。大漠上,细纱像水一样地流动,所以人们将大沙漠叫做沙河。传说中唐僧于“流沙河”收了第三个徒弟沙悟净,大概彼“沙河”为此“沙河”之误吧。遗憾的是这真正的沙河不见一滴水来,“四野茫茫,人马俱无。夜则遍地磷火,烂若繁星;昼则惊风拥沙,散如猛虎”。在沙河里,人类的命运如同齑粉一样渺小卑微,可能比面对妖魔鬼怪还要凶险。既没有悟净,也自然没有悟空和八戒了;但据记载,玄奘却确实有匹马为伴。在无边无际空旷的大沙漠上,孤苦伶仃的玄奘,拖着一匹枯骨嶙峋的瘦马,艰难地行走,数次“口干腹焦,痛苦欲死”,几度晕厥,濒临死亡。也是多亏了这批老马凭着本能的嗅觉和识途之力,引玄奘走出了沙漠。记载中没有过多的描述这批老马,也没人知道它的颜色,但我想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它一定是白色的。
艰难涉过八百里沙漠,冰河覆盖的大雪山又远远地悬在空中。根据当年的地理资料,我们可以确定玄奘至少翻越了葱岭以远的凌山(即天山)及兴都库什山脉等数座山峰。玄奘记云,“千年冰雪,积而为凌,汗漫连云,仰望皑然一片,没有边际。偶有凌峰摧落路侧,或高百尺,或广数丈,蹊径崎岖,登涉艰难;加以风雪杂飞,寒冷彻骨”。不论是层冰峨峨、飞霜千里的大雪山,还是峰高触天、春夏不解的冰峰,玄奘虽九死一生却都慨然而过,这对于今天大多数矢志于“征服”的登山者或行走者来说,已属奇迹。千山过后,玄奘的脸上洋着融融笑意,轻轻抖落肩头的雪花,便大步向前赶路了,甚至没有片刻的停留,也没有一丝的感慨。这一次,我想玄奘一定是没有再回望长安了。那么在他心中所凝聚的、愈久弥坚的信念,是什么呢?是他在踏入沙漠的那一刻所凝聚的力量吗?
由于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商贸凋僻,到唐朝初年玄奘西行的时候,曾繁荣一时的丝绸之路已经日益惨淡,气弱游丝了。所谓的丝路,其实也并没有“路”。“人行无迹,遂多迷路。四远茫茫,莫知所指,是以往来聚遗骸以记之。”多少前辈在这条路上孤独地跋涉过,不知道有多少人到达了目的地,多少人路途病饿而死。玄奘以卑微的身躯对抗大自然的悍力;他循着前人的尸骨,一边行走,一边记录,校正着后人的行走路线。玄奘当年走的路,多数已经湮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但时间过得越久,传达给我们的信息就越是清晰。当我们踏上征途的时候,会不自觉的进入历史,对脚下的路充满敬意。 贞观五年,玄奘长途跋涉五万余里,抵达印度摩揭陀国的纳兰陀寺。
天竺求法
司机闷不做声的开着车子。窗外的田野里随意地散落着高大的伞型树木,树木之间很难见到开垦得整齐划一的田园,多是象蒿草一样疯长的绿色植物。几片简陋的茅草屋间或地点缀在树荫下,身着传统服饰的印度乡民在绿色中时隐时现。池塘里几只水牛在烈日下蠕动着身体,孩子们围着牛儿嬉戏玩闹,若远若近的欢叫声映衬得天地间更加静谧、安详。我们的车子象牛车一样在坑洼的土路上颠簸爬行,赤足赶路的印度教苦行僧微笑着向我点头致意,一如他们当年对玄奘的问候。1300多年的时间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化。
我们用六个多小时走完了一百多公里的路。车子停处,司机指着远处一片绵延的断壁残垣对我说,到了。 极目之处就是纳兰陀寺——1300年前印度最大的佛教寺院的遗址了。而对我来说,这却不仅仅是一座寺院那么简单。这是当年玄奘西行的终点,取得真经的地方。在全世界的华人的心中,这个地方叫天竺,或——西天。千百年来,“西天”这个地方和玄奘取经的故事一起,已经进入了汉语的语言,影响了中华的文化,深入了中国人的骨髓。它是至善至美至真至纯的极乐之地,是大苦大难大彻大悟的终结,是百转千回百折不挠不屈奋斗的一切美好德行的终极报偿。 玄奘俗家本姓陈,我非陈姓,其实算不上是玄奘的亲戚。来到这里,只是作为一个华夏民族的子孙对这位先哲的祭奠和朝拜。
拾理衣冠,整肃心情。我朝圣般虔诚地悠然步入纳兰陀。 今天的纳兰陀,历经千年的洗礼,只剩当年宏大建筑的墙基,但仍然可以看出其恢弘的建筑格局。一大片褐红色的残垣在绿衣环抱的田野里绵延,显得似乎有些突兀。当年的石墩,门楣和立柱仍依稀可辨。在一座明显是大型庙宇底座的周围,镶嵌着数百幅精美的石雕,依稀可辨动物、舞者、武士和各式僧人、菩萨等佛像。当年供奉佛祖释迦牟尼真身舍利的供塔上雕刻着佛祖在菩提伽耶,王舍城和鹿野苑弘法的故事。数座破败的佛塔成众星捧月状散布四周,整个塔群高低错落,疏密有致,可以想见当初的宏大气势。 历史上的纳兰陀大寺与其说是印度最大的寺院,不如说是一所佛教大学,“僧徒主客常有数万人”。佛祖释迦牟尼涅磐后,后人在此地建真身舍利佛塔。孔雀皇帝阿育王来这里参拜后,始建庙宇。公元5世纪,芨多王朝开始在大兴土木,逐渐形成现在的规模。这座佛学院不仅教授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还讲授婆罗门教和呋陀文献,以及医方和术数。当时曾有中国、朝鲜、中亚和东南亚的大批留学生来此参禅礼圣,学习佛教。
古寺。断墙。高天。旷野。幽无一声。渺无一人。 我颓然站立,环顾四周。恍惚间,风云变幻,斗转星移,光阴流转。1300多年尘封的厚重历史,大门被杳然推开。天地间,纳兰陀大寺似平地而起,庙宇巍峨,亭塔高耸,香火缭绕;殿堂院进错落纷致,上万僧众洒扫庭除,穿梭往来;钟鼎鸣击,诵经论辨之声交相回响。 我仿佛置身于历史的虚空里,先前苦苦的思索变成痴痴的寻觅。时光如水,岁月如梭。晨钟暮鼓里,晓夜残月下,夜阑人静时,那一间单薄的禅房内,那一盏摇曳的油灯旁,披一席薄衣苦读的身影是我们的玄奘法师吗?玄奘先师啊,东土大唐的后人寻着您的足迹拜谒至此!您可否开释我心中的万千疑问呢?
历史上玄奘到纳兰陀后,受学于佛教大德宗師、被称为「正法藏」的戒贤法师。听戒贤讲《瑜伽师地论》、《顺正理论》及《显扬圣教论》、《对法论》、《集量论》、《中论》、《百论》以及因明、声明等学,同时又兼学各种婆罗门书,并被选为通晓三藏的十德之一。 玄奘在纳兰陀学习五年后,开始周游五印,遍遊佛教圣地,访师参学,考察印度风俗。他用四年时间,足迹踏遍了中印度、东印度、南印度和西印度,还曾计划前往锡兰,真正做到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行归来后,羯若鞠国王戒日王在曲女城召开佛学辩论大会,以玄奘为论主,有五印十八国国王、三千余名大小乘佛教学者以及婆罗门及尼干外道二千多人参加,纳兰陀寺一千多名僧众也赶来集会。当时玄奘讲论辨法,任人问难。在十八天的论战中竟无一人能予诘难。一时名震五印,声名远播。
故乡。天下。黄花。
光阴轮转,时空荏苒。当日万人论道的盛况和纳兰陀寺的辉煌都在历史的长河里湮灭了。微风拂过,偌大冷清的遗址上不知什么时候从红砖缝里钻出无数朵细小的黄花,迎风招摇,款款而舞。 玄奘离开祖国已十五载,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世界著名的历史学家,美国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在他的《全球通史》里,这样记载了玄奘归国前在与印度僧人的一番论辩。纳兰陀的僧人们以中国为“微不足道之蛮族国家”,而“印度乃佛陀降生之地……人们依次朝觐,崇拜他,赞美他……既然千里迢迢而来,为何又要走呢?”。印僧所言并非无理,历史上往天竺求法而乐居不归的僧人不是没有,与晋朝法显同往印度的道整法师便是一例。然玄奘答道,“在我的国家里,君主贤明,臣民忠诚;父母慈爱,子女孝顺;法官享有尊严,法律处处受到尊重;人道和正义被推崇备至,年高望重之人受到尊敬;而且他们知识渊博,其智慧不亚于神明……”。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玄奘的脑海里一定闪过来路的飞沙走石和冰峰雪暴吧?他是否还记得那踏入大漠的第一个足印呢?足印的那边,久违的乡音诵经之声从长安方向远远地飘来。 我的问题似乎有了答案,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公元645年,玄奘于西行十七年后满载而归,返抵长安,受到唐太宗的热烈欢迎。史载当时“道俗奔迎,倾都罢市”。在随后的二十年余里,玄奘谢绝皇帝要其出仕为官的邀请,一直从事着浩如烟海的佛经整理翻译工作。他屏弃当时流行的晦涩难懂的骈文体,毅然采用了朴素的通俗文体,不仅真实传达了佛教的内容,也影响了唐代文体的改革,开中国古文之新风,译本无论在质或量上都超过以往译家的成就。这些佛经对后代中国学术思想都产生了的重大影响。玄奘法师还把老子的著作译成梵文,是古代中国第一个把中文著作介绍到外国去的宣传家。玄奘记录旅途经历的《大唐西域记》,更成为至今研究古印度和中亚地区各国城邦历史、地理,物产、民俗,宗教状况的重要資料。玄奘法师也成就为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佛教学者、翻译家、哲学家和旅行家。 公元664年,玄奘大师圆寂。相传是夜,长安城上空忽现四道白虹,南北横亘,皎洁明亮。
跋
一阵凉风拂过,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历史的大门悄然合拢。玄奘,却早已走进了我心深处。一个高大的身影,在天地间踯躅前行,在枯灯下秉烛夜读,在庙堂上宏声宣讲。 回到车子里,司机忽然兴奋地对我说,玄奘这个名字,我想起来了,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和尚。我笑了。据传玄奘大师走后,当时印度的许多寺庙里都画有玄奘所穿的麻鞋,并以彩云烘托。印度人对玄奘心存敬意和感激,以至把玄奘取经的故事写进了小学课本。玄奘说起来也是至今在印度知名度最高的中国人。难怪他会记起这个名字了。
车子渐行渐远。回首以望,纳兰陀的空中漂浮着几朵祥云。云霞之下,满眼的黄色小花在风中摇曳。
阿拉伯海的日落
阿拉伯海的日落 文图: 井中月
知道阿拉伯海,是在很小的时候吧。那时觉得阿拉伯这个词儿代表着好遥远好神秘的地方,阿拉伯的海一定比天边还要远。
在印度旅行了一个月后,我到了西海岸的著名商业城市孟买。郊外一家滨海的小咖啡厅几乎就坐落在海滩上,捧一杯咖啡在这里凭栏望海,是最惬意不过的事了。我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看印度洋了,虽照例是碧海青天白浪,然而每到一个地方看海,心底总会漾起些许不同的感受。 咖啡屋是半开放式的,清新的海风径直吹到脸上,把杯子里的咖啡也拂起几圈涟漪。“这是什么海?”我不经意的问侍者。 “阿拉伯海。”侍者答道。 儿时以为比天还远的阿拉伯海,竟然就在眼前。这是阿拉伯海的右岸,海的对面就是阿拉伯半岛的漫漫大漠了。我想象着一轮红日没进波涛、落入阿拉伯半岛的滚滚黄沙的景象。
天上人间
阿拉伯海的清晨,天是淡淡的蓝色,海也是淡淡的蓝色。海天的这边,不见松软起伏的沙滩,却是一面巨大的镜子。海水退去了百米有余,沙滩相当的平缓致密干净,水分尚未来得及干涸,竟形成了一扇天然的巨大镜面,洁净得没有一丝杂质。海岸线有多长,镜面就有多宽;从咖啡厅的屋檐下一直伸到海水里。 海面波澜不惊,静得似一池春水,只在近岸处才泛起浅浅的几波潮涌,形成白色的浪线。从这里望去,蓝色的海平面上几条白色的平行线整齐地向岸边滑过来,行至近前,平行线悄无声息的并做一条,然后化做一汪清水,汲上镜面,缓缓地漫过大半个镜子。水洗过的镜面,显得格外清澈,反射着同样干净的光线。天空,映的镜子里也是淡淡的蓝色。天上有什么,镜子里就有什么。几朵白云静静地悬在低空,也飘在清澈的镜面;水波漫过,镜里的云朵随水波流淌,亦真亦幻。 几只海鸟在镜面上盘旋,时而落在白云深处,左顾右盼或驻足观瞧。鸟儿是被这地上的云朵弄得糊涂了吗,以为自己竟飞上了云端?还是发现了这镜子的奥秘,仔细端详起自己的容颜? 练的人们逐渐多了起来,三三两两的沿着水线跑过,镜面里映着矫健的身影。蓦地一波潮水涌来,脚下踏出飞溅的水花。偶尔有赶海的女人,身着印度传统服装,把自己包裹成大红大紫的鲜艳颜色,在镜子里留下五颜六色的斑斓倒影。一对年轻的爱侣在海边驻足,在云中漫步,水面、镜里、云深处的他们心手相牵。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摇摇晃晃地追逐着几只水鸟,水鸟似乎根本没有把这个小家伙放在眼里,漫不经心的度着步子,几个起落就把孩子撇开好远,孩子又手舞足蹈地追将过来。倒是一只跟着主人散步的大白狗看不过去,一个俯冲过来,把鸟儿们惊得四散飞起。镜子里又回复了平静,执着的孩子在悠悠的云朵间举目四望,寻找着他的鸟儿。清澄的镜面里演映着鲜活的人间盛景,这是人间的天上,还是天上的人间? 这样的海滩,任何穿着鞋子走在上面的想法都是罪过。赤足踏进镜中,脚下致密的沙面略微起伏,舔舐着足弓。稍稍用力才能留下浅浅的足印,旋即又回复了原状。一波清水掩过,便什么痕迹都不见了,又如镜子般光洁。走在水线边缘,任海水轻轻地漫过脚面,汲着足踝;镜中的自己伫立在云端,时而模糊,时而清晰。 镜花水月,一切都如在梦中。阿拉伯海的清晨,一切又都是那么的真实。
失火的天堂
过午时分,不知哪里来的几块浓云伴着滚滚雷声在头顶铺开,旋即就弥漫了整个天际,把海天之间遮挡得严丝合缝,透不出半点光线。一场豪雨,随即便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珠如沙落盘,泻在如镜的沙滩;雨水从屋檐飞流直下,汇成几道急流冲向大海。上午还是平整结实得无法留下脚印的镜面,瞬间便给冲得千沟万壑,支离破碎。恶浪裹卷着黄沙,翻江倒海般砸向岸边。天地之间一片昏暗破败的景象,仿佛世界末日来临。 天上人间已成人间地狱,全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我呷一口咖啡,饶有兴趣的观望天地下一步如何造化。 急雨持续了半个多时辰才见收场。雨歇,却不见云收,依然遮天蔽日,笼着苍穹,切断人间和天堂的所有联系,不让一丝光亮落下。云层低得和海面之间只剩一丝罅隙,仿佛随时可能倾覆下来砸塌我们的屋顶。空气也被压缩了好几倍,叫人无法呼吸。大块大块黑色的气团在头顶翻滚涌动,但却没有固定的方向。一会儿象整装的军队浩浩荡荡地从东向西,排山倒海地杀向敌阵;一会又如溃军般呼呼啦啦地从西往东,似兵败如山倒。我想象着云上也许进行着一场惨烈的战争吧。战争的双方是波斯传说的诸神,还是印度神话中的圣灵?邪恶的一方是否觊觎这人间天上的美景而不惜与阿拉伯海的守护神开战呢?一两块浓黑的云团几乎是贴着我们的屋顶疾驰而过,我仿佛听到战马嘶鸣,战车隆隆。 蓦地,仿佛赫拉克利斯的神箭戳穿云层,一道强光忽地从云里直插海面。箭簇稳稳地钉入海中,暗地昏天里,箭杆闪着金色的光芒,还在微微颤动,但凡接近的乌云都在瞬间融化。这是正义的力量发起反击的信号吗?乌云更加剧烈地起伏翻滚,似乎鏖战正欢。 观战的人们稍稍舒展了紧锁的眉头。云层被洞穿的地方开始被神箭的光芒溶解,以缓慢的速度向周围扩散。更多的光线从洞口流下来,却,竟然是红色的。云上的战场,已经血流成河了吗?血,顺着神箭流入海水,或从殷红的云洞滴到海面,在海面上留下一滩滩班驳的痕迹。 一杯咖啡的时间,敌军已呈败像。浓云开始往海的深处溃退。箭矢如雨般从陆地这边扑向逃敌,把密不可透的云层戳得象筛子一样,天堂的光线斑斑点点地洒落海面。片刻间,浓黑的云团逃得干干净净,天地万物逐渐清晰起来。云层虽然还没完全退去,却也抬高了许多;人们终于可以长长地呼一口气了。 日头逐渐偏西的时候,云层终于在天际被撕开了一条口子。天堂上的战事已经结束,重归宁静的战场上,只有熊熊烈火在燃烧,烧红了天空,也烧着了海水。 夕阳如血,残云如火。
阿拉伯海的日落
硝烟散尽。云收。火熄。 当最后一缕云丝燃尽,红日如盘挂在海面,海水温柔地舔舐着沙滩的时候,海边的一面明镜,又被洗刷得光可照人。 夕阳里的阿拉伯海闪着古铜色的粼粼波光,城市的霓虹也开始在镜面上映射着五彩。孩子们欢叫着在海里尽情地嬉戏。年轻人在沙滩上摆下板球的场地,或聚成一圈欢歌盛舞。情侣们在夕阳里留下拥吻的剪影。海鸟又飞翔在落日的余辉。 我想儿时的想象原来没有错,这样的落日,这样的海滩,这样和谐的人间盛境,似乎只应和阿拉伯那个神秘的地方相关,只应在于,阿拉伯的海。
非洲记忆的片段非洲记忆的片段 文/图:井中月
邂逅“老虎”
第一次见到“老虎”,是在非洲的丛林里。 ——“老虎”,是个美女。 这是赞比亚热干季的最后一个月了。烈日,仿佛要在雨季到来之前的最后几天里充分显示它的威力,拼命地向大地喷射着烈焰,炙烤着空气的每一个分子;在夏日的午后,这个位于赞比亚和刚果交界处的丛林环抱的小镇里,地气蒸腾在每一寸裸露的乡村土路上,模糊着人们的视线,一切都显得不那么真实,包括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视野里的“老虎”。 几幢茅草搭成的草屋,构成了这间丛林里最原始的乡村客栈。午后的客栈里不见人影,不知名的非洲鸣虫以奇怪的声音聒噪着。客栈的院子里矗着一顶巨大的草编大伞,伞荫下几只石凳、一个石桌,桌上一个高脚的杯子里新盛的雪碧咕嘟咕嘟的涌起串串气泡,翻动着几个硕大的冰块;一支纤纤玉手扶着吸管,漫不经心地搅动着。——于是,我看到了“老虎”,一个后来被我形容为“唇红齿白,柳眉杏眼,肤如凝脂,手如柔胰”的女孩。 不知哪里来的一阵微风扬起她的发梢,吹得几缕发丝在风中舞起;凌乱的美,竟也分外写意。我惊为天人的当儿,她不经意地抬头,瞥见了我,似有几分惊讶几分欣喜,忙理了理被风吹起的秀发,脸上忽而泛起几分娇羞,说“你好!” 在非洲的丛林腹地,远离现代文明的赞比亚村落,我筋疲力尽,浑身浸透汗水,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感觉自己就象条烂地里的泥鳅;“你好”这两个字,我保证是我几个月以来听到的最美妙的声音,清爽的感觉如醍醐灌顶。 “你好!” 我几步走到伞下,终于坐在荫凉里了。 “你怎么会到这了?”她这样问话,似乎我们是多年的老友。在这个地方遇到一个中国人真不是件容易事儿,而她的大方和亲切让我一见如故。 我笑了,“书上说,赞比亚的乡村是世界上最美的五十个地方之一,所以我就来了呀。你呢?” “‘世上最美五十景’还包括赞比亚的维多利亚大瀑布,你不知道吗?”她莞尔一笑,“我刚从那儿回来,也是来看这个‘乡村’的。” “是吗,这么巧!”我有点兴奋,他乡遇故知,“这么说,这‘世上最美五十景’在赞比亚的两个我们都已经完成了,那么下一站呢?” 我望着她,她也望着我。 “好望角!”我们几乎异口同声。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朋友们都叫我——‘老虎’。”
这就是“老虎”,唇红齿白,柳眉杏眼,肤如凝脂,手如柔胰的南方女孩,却是名正言顺的国家二级健美运动员;“老虎”对旅行有着近乎痴迷的喜爱,走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也常常“不走寻常路”,因N次从违禁线路登山而N次被黄山管理处“通缉”;在长江三峡被水淹没的前几个月里,她的足迹踏遍了现已在三峡湖底的每一块石头;当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建市三百周年庆典的时候,她在冬宫对面的涅瓦河上徜徉;当美英联军的“斩首行动”席卷伊拉克的时候,她在一衣带水的卡萨布兰卡港湾里吹着海风;而在非洲的这年夏天,“老虎”是我的旅伴。
第二次见到“老虎”,是我们相约前往好望角的日子。我驱车从约翰内斯堡赶到比勒陀利亚去接“老虎”的时候,天刚放亮。这个季节的比勒陀利亚,是JAKARANDA树开花的季节;JAKARANDA是一种只有南非才有的、能开出紫色花朵的树。每年这个时候,比勒陀利亚市的大街小巷、庭院苗圃、大学校园里,漫山遍野恣意地开着满树紫色的JAKARANDA,装点得整个城市如梦幻一般。 我的车子就在这个梦幻般的清晨进入了这个梦幻的城市。晨光熹微;路上还没什么车辆。静静的。路面干净的没有一片纸屑,却覆了一层被昨夜风雨打落的紫色花瓣。车轮驰过,卷起片片飘零;紫色,在空中起舞。降下车窗,让清晨的空气伴着花香涌进肺腑,心旷神怡。我,竟有些醉了。 纷纷飞花,恍惚醉意。“老虎”就站在不远处一棵JAKARAND树下等我,一身劲装,亭亭玉立。车子倏然停下,落英缤纷中,“老虎”莞尔一笑,跳上车来。BMW318的CD里开始飘出齐豫C'est la vie的天籁之音。 仙乐飘飘,仙女窕窕。我们驶出梦幻城市,天光大亮,非洲大地象一幅写意山水画展开在我们面前……
在路上
旅途 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段惬意的时光。 我 尤其喜欢 在路上 的感觉。
晨光中的南非大地,原野像一张巨大的画布铺开,直至远山模糊的轮廓。淡淡的晨雾笼罩着原野。朦胧中,间或的几间农舍孤零零地沉睡着,没有人声,没有狗吠;零星的几棵高树,矗立在寂静之中。高速公路上还没有一辆车,懒洋洋地伸向远方,似乎还没有睡醒。一切都仿佛画面般凝固、静止;车子穿透凝滞的空气,倏然地行驶。BMW的发动机没有一丝声响。 “老虎”脸上洋溢着惬意的笑容坐在我身边,良久,把头转向我,说,“慢点。”我看了下速度表,时速接近180公里。我笑了,几乎丝毫没意识到是在以这样的速度行进,但我喜欢在这样的速度下而又如此放松的感觉。 明媚的阳光终于洒满了大地,却没能给景物以清晰的轮廓,只把写意的水墨画染上了印象派的浓墨重彩。冬去春来的原野,是介于黄绿之间的颜色。斑斑的黄,浅浅的绿,尽情地舒展。满地,满天,满眼。有点晃,有点眩。这是凡高的画作,亦是梵阿铃上的名曲。 “老虎”戏言我们是行驶在非洲大地无限伸展的躯体上,我却更愿意用“胴体”这个词;似一片羽毛,轻抚过她优美胴体的每一处曲线和起伏。 当高速公路忙碌起来,载着无数旅者上路的时候,我们驶上了一条僻静的乡村公路。路在平缓的丘陵间蜿蜒辗转,时而穿过一畦新种的田地,稚嫩的禾苗飘着早绿;时而进入一片荒芜,只有两排钻天的绿树在路上洒下班驳的林荫;时而爬上一处缓坡,我们极目远方,茜草迷离,流水潺潺,坡谷处零星的点缀着几处村落。乡间的路不宽,两车勉强相向而行,好在车不多,偶尔有错车,对方也总是友好的停车让行。 这样的小路,这样的乡村,概念中只出现在美国的流行文化里:原野上一个安详的小镇,生活着善良古朴的人们,过着简单平静的生活。中午的时候,我们就进入了这样一个小镇,加油、用餐、小憩,再从小镇邮局寄出一张留念的明信片。镇上的人们悠闲地漫步、谈天或操持着手里的活计;街边的警察没有什么交通可供指挥,微笑地望着我们这对陌生人;小酒馆里播放着饶舌音乐,黑人侍者几乎是踩着鼓点手舞足蹈地给我们点菜和介绍食物,每一个关节都迸发着欢乐的音符……
印象中的非洲似乎只与荒凉和原始同义,实际上南非的纬度和气候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相似,自然风光则是有过而无不及。除了与博茨瓦纳接壤的北部沙漠地带,中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丘陵,更有漫长的沙滩和海岸山地风光。历史上多年的英国殖民文化积淀,也给这里的民风民俗和生活方式打上了欧美的烙印。
离开小镇,一条快速路引导我们从丘陵进入了山地。山地覆盖着高密低疏不等的长绿植物。同样是绿色,却深浅不同:纯粹的绿,假惺惺的绿,也有渗到骨子里的绿。不同的绿把山、谷、坡分出或明或暗的层次。山势的缓急,山谷的深浅和不一定哪里冲出的一道山涧,配合不同的色彩层次,排列、组合、搭配出一幅幅美妙的山水画,或粗犷,或细腻,或写实,或写意。路,在山坳里转圜。车子每转出一个山坳,一幅美仑美奂的画面就呼地扑面而来,让人完全没有准备;还没来得及看仔细,另一幅风格迥然不同的巨画又已经挂在眼前,仿佛连续播放的幻灯片。 “老虎”欣欣然地左顾右盼,应接不暇,不断要求我降低车速。时而还会见到一只松鼠端着前爪怯生生地站在路边,正对我们仔细观瞧,惹的“老虎”哈哈大笑。 这是视觉的饕餮圣宴。我们恣意放纵着自己的双眼。 离开山地,重又汇入高速公路的车流。一场突出其来的豪雨把车身上草汁的香味和针叶的气息冲刷的干干净净,仿佛一切都不曾存在过。我们也始终没有下车拍一张照片,因为我们知道即使再好的相机和摄影,也无法把这些画面做成真正的幻灯片。真正的美,只会永远保存在心灵深处,任凭岁月的洪流冲刷涤荡而不会有丝毫的减损,反而会随着时光的流逝愈久弥新。
夕阳西下,映红了漫天的祥云,也映得开普敦的桌山红彤彤的,向我们敞开怀抱。
好望角之旅
好望角。桌山。两大洋的海。还有象征着纳尔逊曼德拉精神的美丽的罗德岛,都近在咫尺。我们在开普敦的头夜,却又是连雨如注。 一觉醒来,天光大亮。雨过天晴,阳光也格外的明媚。 重新跳上车,我们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大海,大西洋的海。“老虎”拿着地图,指挥我在城里转来转去,虽然有点慌不则路,但开普敦却也是个相当精致的城市,值得一番仔细端详。干净的街道,浪漫的林荫,遍地的绿草奇葩和别致的楼堂屋舍。 我们沿着一片绵长的草坪缓慢行驶,草坪的那边是一道洁白的大理石栏杆。三三两两地人们在做着晨练。我们尽情地呼吸着刚洗过的空气,“老虎”忽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听!——哗哗的水声从栏杆的那一侧传来,像泉涌的汩汩潺潺。海!那是海的声音。 凭栏远眺。雨后的晴空,没有一丝浮云,清明透彻。碧空如洗;碧海,竟也如洗。不知是否连夜的雨稀释了海水,海的颜色显得有点淡。淡淡的兰色,清澄而干净,映得天也是淡淡的兰,海天相接成一整面巨大的镜子。偶尔一处翻滚的白浪,远远地向岸边卷过来,像洗过的镜面上一滴缓缓滑下的水珠。大西洋的海,如此纯净的海,纯净的让人心底不容一丝的杂念。 我们徜徉了半个多小时才重新上路,顺大西洋一侧的海岸公路而下,向位于狭长的开普敦半岛顶端的好望角进发。虽然离开了市区,但在近海的路边时常可以见到几匝聚在一起的咖啡馆或小酒吧,供路人稍息小座;品着浓香的咖啡或著名的南非红酒,任窗外早起的新浪轻抚着皓白的沙滩。 中午的时候,海滨公路带我们进入了一处只存在于印象中的威尼斯或是卡萨布兰卡的港湾。整饬的岸堤裹着静静的港湾,十几条白色的游船懒洋洋地泊着,白帆没有升起,桅杆们老老实实地指着天空。
车子进入好望角国家公园的保留地后,便看不到海了。地上生长着低矮的植物,视野宽阔,却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荒凉的山坡,但我们知道已经很接近好望角了。“也许过了这个坡就是了吧!”“老虎”反复这么说着。冷冷清清的公路上,我把车速提高到了极限。风,在耳边呼啸。 一座石砌的塔楼,远远的出现在视野里。那是好望角的灯塔! 我和“老虎”拾级而上,钻进塔楼,奔上顶层。眼前,是两大洋的海。 广阔。 印度洋和大西洋在我们的眼前交汇。两大洋的海水在半岛的顶端相汇、相融,洋流相撞的浪花形成一条明显的两大洋分界线,沿半岛尖端向前延伸,直至天际。 我们出了灯塔继续往前走,找到了离海最近的一块悬崖边的岩石。我们终于站在了非洲大陆最南端的一块石头上了!面向大海,敞开双臂,张开五指;让身体融进海风,让灵魂融入大海。 两大洋的海,很蓝,很深很深的蓝。深,不是颜色的深暗,而是海的深不可知。纯粹的蓝,清澈的蓝,一直向海底延伸,没有一丝的杂质,也看不到下面的尽头;单纯,却神圣。凝神俯视,灵台一片清明,仿佛精神已经在这蔚蓝里畅游。在那一刻,我相信人类是起源于非洲,更是来自海洋的。我们的血液里一定流淌着来自远古的海洋生物的灵魂。
返程的路,沿着印度洋一侧往回走,看到的是截然不同的景象。两大洋交汇的洋流带来了丰富的养料,也吸引了众多的海洋生物。春天,是一年一度观鲸的季节。 车在背山面海的公路上行驶。海浪一波一波地冲上礁石。一大群企鹅摇摇晃晃,呼啦啦地投进海水,一会儿又随着海浪扑愣愣的跳上岸来。远海里十几只海豚比赛着泳技,竟相越出水面,急行而过。海豚过后,一群鲸鱼缓缓地进入视线,漫不经心地浮起赤裸的脊背,忽地喷出冲天的水柱,巨大的声响似乎充耳可闻。 这是只有在好望角才能见到的生物界的奇观。
回到开普敦已是入夜时分,城市的灯火在满天的星光下闪烁。开普敦是非洲之旅的最后一站了,我们即将告别这如诗如画的梦幻大陆,回到现实的城市,但这一串非洲的记忆,却将如漫天星斗般永恒闪耀在我们的生命里。
无题在车的后座上,我昏昏欲睡。半梦半醒之中,手机嘀嘀地响了起来——短信,是好长时间以来最能让我兴奋的东西。我迷迷糊糊地打开手机,上面写着“猪,到哪了?”,眼前浮现出一张美丽的脸,至少对我来说是世上最美的。 我笑了,回道“不知道,睡着了。你在做什么” “知道在哪了告诉我一声,我在等你的消息”她回道。 “傻,知道了又怎么样呢?还是睡吧。”本来我想这么回的,我的她是个很“懒”的女人,每天不日上三竿是绝对不会起床的,况且这个时候,大约应该是在凌晨吧。女人嘛,要“懒”一些才够“女人”,我这样想,心底涌起一丝久违了的感动,她跟我这么长时间了,我好象总是会疏忽了她的感受;眼前又浮现出她美丽的脸上的那期盼的眼神,于是连按十多下CANCEL键,打住了。 窗外一片漆黑。天也许快亮了吧。夜最黑暗的时候,也是一天中最接近光明的时候。
车子忽然剧烈地颠簸了一下,我的头差点撞到车顶。我猛地睁开眼睛,开车的老武笑着回过头,说“醒了?没事吧?” 我摸了摸头,“没事,没事,到哪了?” “快到呼和浩特了。刚才路上有个坑,没注意,嘿嘿。你再睡会儿吧,过会儿天亮了我叫你,看草原日出。”老武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老武是个有二十年经验的老司机了,当年给访华的老布什开过车。有他同行,我们这段横穿内蒙古大沙漠和青藏高原的汽车探险之旅,才塌实了许多。 “哦,呼和浩特。”我嘴里念叨着,想该给她回个短信了,拿出手机,忽然记起昨晚出了北京手机就关掉放在包里了。 ————我知道,我没仍然有摆脱她的梦魇;但我又分明感到所有关于她的梦魇,对我来说是那么的美好。
手机上最后的短信是老杨的,气急败坏地问我兴隆家园的房子还要不要了。 春天的时候,我和她兴高采烈地转遍大半个北京城,最后只看中东四环外的兴隆家园一处房子,临京通快速路,户型、楼层、朝向都合适,但只剩一套,却有好多人预定。当时多亏在房地产圈混过几年的哥们老杨,找到售楼公司的朋友跟老板拍了胸脯保证,才给我们预留了下来。本来想我和她很快会结婚,把房子买了也就结了,谁想半年过去了,结婚的事没见动静,我们的感情似乎也要无果而终,而房子由于老杨那朋友的担保,还给我们留着。老杨追着我好几天了,要我给他个交代。
昨天晚上九点我们的车队从聚吧出发,北京城的上空正飘荡着张学友悠扬的情歌。本来我欠一个朋友Sigrid一场演唱会,说好要一起去的,结果只能又欠她一次。我的汽车翻过八达岭即将驶出北京的时候,Sigrid从现场打来电话,手机里传出人群嘈杂的和唱和张学友抑怨的歌声《祝福》。
“不要问 不要说 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一刻偎着烛光 让我们静静的渡过 莫挥手 莫回头 当我唱起这首歌 怕只怕泪水轻轻的滑落 愿心中永远留着我的笑容 伴你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几许愁 几许忧 人生难免苦与痛 失去过 才能真正懂得去珍惜和拥有 情难舍 人难留 今朝一别各西东 冷和热 点点滴滴在心头 愿心中永远留着我的笑容 伴你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伤离别 离别虽然在眼前 说再见 再见不会太遥远 若有缘 有缘就期待明天 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季节”
记得在一次颇为怀旧的演唱会上,当陈明唱起那首《等我爱你》的时候,我也曾激动地打电话给我的她,把手机高高举在空中,惹得众人注目。只是今日已物是人非。 “那是怎样的一段幸福时光啊。”我不禁长叹一声。 “怎么了?”老武放慢车速,问我。 “没事儿,走吧——敦煌。” 我关了手机,塞进包里,想起出发前看了一眼黄历,上面写着“五月十八,水迫金行,大利西方”。我记得她离开的那天黄历上也是这么写的,也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草原的晨光终于降临。 草原的日出不比海上,是跳跃着的,欣赏海上日出的人们也是欢呼雀跃的。草原的红日更象个处女步出帷幔,羞涩地款款迈过草原的地平线,熹微洒落在起伏不平的草甸,远处的几个蒙古包上映出金色的轮廓。我们则象是帷幔前的陌生闯入者,只瞪起眼睛注视着她的表演,大气也不敢出一声,生怕破坏这里的宁静与和谐。 一起看草原日出,曾经是我和她的梦想。只是,梦想实现的时候,我和她的故事,却似乎已经结局。 结局,永远都不会是可爱的,永远不会。无论多开心多欢乐多可笑的事,到了结局的时候,就变得不再美好。艰辛奋斗者功成名就,有情人终成眷属,只可惜这种结局并不是一种结局,而是一个暂停的符号,到了终结时,还是一样的。 那么我们的故事呢?
临行前几天,我接到北京大学国际MBA办公室的面试通知,这是一次对我至关重要的面试。整个面试过程进展顺利,我对自己的表现也很满意。结束前,面试的老师,一个来自美国大学联盟的教授问了我最后一个问题,“what do you think you are most proud for in you past life?” (在过去的日子中你觉得最自豪的是什么) 我想了想,说 “I am most proud for my ex-girlfriend and the time with her.” (我为我的前女朋友感到骄傲并感谢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 白发苍苍的老教授吃惊的从眼镜的上方露出疑惑的眼睛,直视了我一会,说 “yor EX-girlfriend?”(你的前女朋友?) “Yes.” (是的) “Are you sure?” (你确定吗) “yes, definitely.”(是的,非常肯定) 老教授和另一个面试官对视了片刻,说,“All right, the interview comes to the end. Thank you for your time. We will keep you informed for any news.” (谢谢你,面试到此结束。我们会很快通知你面试结果的。) “这老外也不知道会怎么想,”离开北大的时候,我对自己说,“谁让他问我在过去的life(生活)中,而不是work experience(工作)中最自豪的事情了。工作中倒是有许多业绩,可是这life,还是love……”我忽然发现自己无意中又陷入了一个思考了好久的问题,对于一个人来说,life, love, work到底应该是怎样的排序才对呢?对于一个男人呢?对于我呢? 算了,这本来就是仁者见仁的问题,纯属个人人生观范畴,我哪能希望那几个慈眉善目的美国老头理解呢?录取不录取,听天由命吧。
按照计划,我们一行四辆越野吉普车十七名队员在早上八点半到达包头吃早饭,下一个目标是额济纳旗。我们之所以选择绕行额济纳旗到达敦煌,与其说为了沿途无尽的草原和大漠风光,不如说是额济纳的神秘吸引了我们。额济纳旗是位于中蒙边境的一个小镇,清朝时著名的蒙古土尔扈特部落不远万里逃脱沙俄的追杀回归祖国后,就定居在那里。直到今天,关于这个小镇的故事仍然鲜为人知,因为无论从哪个方向进入额济纳,都要穿越600余公里的沙漠戈壁。可能也是这个原因吧,额济纳才保留了世界上仅存的多达500余亩的胡杨林,一种号称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枯的神奇树种。同样吸引我们的,还有西夏王城黑水城遗址的神秘和额济纳姑娘的美丽。 从包头出发前,我给老杨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东生,我的一个哥们,最近正在看房子,对我预定的兴隆家园垂涎已久,我的婚事已经没有指望,房子就让给东生吧。老杨的火气才消了许多,说:“好,我先找东生,等你回来再跟丫的算帐。你什么时候再想结婚,别再让我知道!对了,多拍点照片回来!”
再次上路,汽车沿着阴山山脉向西行驶。路的一侧是辽远的草原,无垠地伸展着她秀美的绿色,另一侧是横亘连绵的大山,山体高耸,没有任何植被,突兀着如锯齿獠牙般的白色岩石,象个角斗的勇士展现着他强壮的骨骼。旅途的兴奋使我再没困意,恣意享受着风景。 很久以前我曾经对她说过,喜欢和她一起坐车的感觉,无论是汽车,火车还是地铁。她问我为什么,我说大概是因为坐车往往意味着我和她一起出行,意味着我们将远离人群,远离喧嚣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意味着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将只有我和她在一起,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啊。于是,我们一直憧憬着在地铁边有一所自己的房子,那样我们每天都可以一起“出行”了。我们约好一定要去看徐静蕾的《开往春天的地铁》,没想到接下来的几个月成了我最灰色的日子,等我想起要一个人去看《开往春天的地铁》,去还这个本来属于两个人的愿望的时候,才知道上个月早就放映过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Sigrid 写了首叫做《地铁》的诗贴在网上。诗里的地铁,渴望着有一天能冲出黑暗,拥抱光明,憧憬着能走一条不同的路。 那时Sigrid过的并不快乐,苦苦地守侯着一份久已逝去的感情。我的她也刚刚离去不久。我们都渴望摆脱这种挥之不去的莫名阴暗的情绪。 记得小时候老师说,古代劳动人民因为对大自然的一些现象无法解释,就求助于上天和神灵,于是就产生了迷信。不知道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在那段时间里我们都开始对笔仙、易经什么的产生了兴趣,乐于了解自己未来的财情运气。 知道我认识一个研究易经颇有些造诣的朋友,Sigrid托我请他看看她是否应该继续等下去。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相信这些,就推脱了几次。直到有一次拗她不过,就按着自己的意思告诉了她一句话,说是我朋友送的,“随兴而至,兴罢而归”,意思说她应该遵循自己的感觉和感情来决定。 前几天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说起我的事,酒入愁肠,伤心欲绝。Sigrid 说我:“上一次人家走的时候你怎么没这样?不是也过来了吗?” “上一次不是有你陪我吗?” “我现在不也在这儿坐着吗?”她摆出一副痛其不幸恨其不争的神态瞧着我,从来没拿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小姑娘的话当回事的我,忽然间竟有种抑制不住的感动在眼里打转。 “你呀!”我伸出手,隔着桌子摸了摸她的头,“还是管好自己的事吧。” Sigrid的眼中闪出复杂的神色,望着窗外的夜,没有说话。 不知道为什么,我决定告诉她那句“随兴而至,兴罢而归”并不是易经上的意思,而是我说的。 那天,听完我的解释,Sigrid 始终望着窗外,没有再说一句话。
以后每想起地铁,我就不禁哑然失笑,原来很多我们以为可以做到的事情,到头来自己却无能为力;这世界上真的有太多太多的事,我们都无可奈何。无可奈何这四字看来虽平淡,其实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
那一夜我们夜宿乌海,第二天一早就进入了戈壁。按照计划,我们大约需要12个小时穿越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到达额济纳。 戈壁行车,比我们预计的要艰难许多,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戈壁风光一望无垠,中间一条大路通天。时而我们进入一片连绵起伏的丘陵,在不毛的山地急弯陡坡上盘旋,时而在山谷间纵横交错的干涸的河道里颠簸。如果哪辆车与前车的距离稍微拖的远一点,转过一个山头或河谷,很容易就失去前面车队的影子。我们能因循的只能是前人碾过的车辙印——戈壁里的岔路口是绝对不会有路标的——若遇到数条指向不同方向的辙印就只有选择相对清晰或者看起来似乎走过的车比较多的,以至于每前进几公里,我们就不得不对行进方向做出重大的选择。一个走错的岔路口失之毫厘,就极有可能导致终点的差之千里。在茫茫戈壁中的这种错误,需要付出的也许就是生命的代价。其实人生的路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路本是同样的路,只在乎你怎样去走而已;无数次不同的人生抉择,也就形成了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轨迹。 不幸的是,我们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几条在山地里盘桓的车辙印把我们领到了一个废弃已久的采石场,前方再无路可走。在我们决定回头的时候,忽然发现一直跟在队伍后面的四号车——载着我们绝大多数水和食品的补给车——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复杂的地形也使车载电台毫无用武之地。 我们只好原路返回到刚才的岔路口,选择了另一条也许是正确的路。仍然没有任何四号车的踪影,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在我的前面还是后面,还是在某一条错的离谱路上疯狂地追逐着我们的车队,我们甚至无法判断自己正在走的路是否错的更加离谱。 这个时候,3号车报告,他们的车油量表已经亮起了红灯;其他车辆的存油也已经接近低线。 “我们还能走三十公里。” 老武说。 每个人都知道三十公里意味着什么。在城市,三十公里内也许有N个加油站的工人在路边热情地向我们招手;在这里,三十公里的意义我们只有期待上帝的诠释。 正午的阳光炙烤着戈壁上的一切,也烧灼着每个人的意志。过高的地表温度使远处的地平线变得模糊,看不见任何生机。茫茫戈壁之上,三辆车孤零零地等候着判决。 没有人说话。 “接着走吧!”良久,领队李峰毫无表情地吐出几个字。
又坐在了后座上,望着窗外,我的视线也开始模糊。升腾的地气使一切都显得不那么真实。 一些骆驼漫不经心地啃着地上仅有的几株植物,有的则在悠闲地散步;看她骄傲地昂着头走在前面,另一只骆驼紧跑几步追上来,用头轻轻地蹭着她的头,她也轻轻地回应,然后就并肩走着。 几匹斑马欢快地从眼前跃过;远处蒿草丛生之中,一只长颈鹿在吃着那棵孤零零的树上仅有的几片叶子;树下坐着的狮子不知是不是在打瞌睡,也是漫不经心的瞧着眼前追逐嬉戏的动物们。 “狮子睡着了!怎么不吃他们哪?”我说。 “瞎说,才没你那么残忍呢!你看那两只散步的骆驼,卿卿我我地,多让人羡慕呀,你忍心去破坏呀!”我的她天真的给我描述着她的想象。 “傻——” 这是我对她无话可说的时候最常说的一个字,无话可说的原因往往是她的善良,可爱,温柔,或者天真,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她“惊为天人”。 非洲大草原,那是我们的梦想。 “我们会去的,很容易呀!”她说。 我们也曾憧憬着开着自己的车,奔驰在美国西部的高速公路上。“捷达就不行了,切诺机吧,美国车。”她说,“我们从洛山叽开到芝加哥,去看乔丹的篮球赛,现场的,NBA。”她知道,能亲眼观看一场乔丹的球赛为乔丹加油,是我的最大梦想;但她也许不知道的是,其实我最大的梦想是所有的路——不管是非洲的草原、美国的西部、还是大连的滨海路、北京的长安街——有她与我同行。
汽车用它最后的一丝力气,仍然载着我们在戈壁里颠簸着;我的脑海里不断出现我们美丽的愿望和承诺。 忽然想起白大侠说过的一句话,死亡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是人生无法超越的两大恐惧。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想到过死亡,我似乎并没有因此感到过恐惧;但我和她一切美丽的愿望是否还有机会实现呢? ——正午的沙海里,我忽然感觉到一丝寒意。
当汽车把我们带到一个仅有几户人家和一台老式加油机的小村庄的时候,4号车已经安然地在村口的小店等我们了。没有人能清楚地说出这段路我们是怎么走过来的,我只记得我的她那灿烂的笑脸,和发自我心底的那丝寒意。 给车儿喝饱了油,我们每人要了一碗拉面,就蹲在小店前面的空地上吃了起来。前面不远处就是沙漠——我们已经穿过戈壁地带,进入了真正的沙漠。 风平浪静。 漫漫黄沙形成的一个个高低起伏的沙丘象波浪一样不规则的排列在我们的视线内。 这个世界上大概很少有人会把沙漠和海洋联想到一起。海洋是生动的、壮阔的、美丽的,充满了生命的活力,令人心胸开朗,热血奔放。有很多人热爱海洋就好像他们热爱生命一样。 沙漠呢?没有人会喜欢沙漠,到过沙漠的人,没有人会想再去第二次。可是一个人如果真正能同样了解海洋和沙漠,就会发现这两个看来截然不同的地方,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 它们都同样无情,同样都能使人类感觉到生命的渺小和卑微,同样都充满了令人类完全无法忍受的变动。在这种变化中,人类的生命立刻就会变得像铁锤下的蛋壳那么脆弱。在某一方面来说,沙漠甚至比海洋更冷酷,而且还带着某种对人类命运的无情讥笑。
由于我们已不可能在天黑以前完成穿越沙漠的计划,只好在这个小村子里住宿,借宿在村民的家里。 这是沙海中一片小小的绿洲,几十簇高大的树木紧紧地裹着那几幢低矮的房屋。天边淡淡的白云缥缈,没有雾,看来却像是梦一样。一阵风吹过,树梢间竟有几只鸟儿惊起,西天一拣斜阳更淡了。然后暮色就已笼罩大地。 群星闪烁,一弯蛾眉般的下弦月,正挂在远处的树梢。景色神秘而美丽。 夜已很深,屋子里没有点灯,风轻轻的从窗外吹进来,送来了温馨熟悉的气息。 那年我和她在苏格兰的草原牧场上携手同游,晚上就住宿在农场主的家庭宾馆里。房间里温馨的气息让我们陶醉。那夜缠绵之后,我们说好不论前方的路平坦还是崎岖,人生的旅途,我们一起走。
第二天一早,我们整装出发进入沙漠。 这片位于古丝绸之路沿线的沙漠中还残留着些许盛世的遗迹。风化了的残垣断壁俨然已与沙漠融为一体,但还可以依稀地找到当年的驿站和酒肆的影子。 那几道略显高大的墙头是否当年的龙门客栈呢?李淮安在这里邂逅美丽泼辣的老板娘,演绎了一出动人的爱恨情仇,他是否后悔过呢? 那座被沙子掩埋大半的村落该是至尊宝打家劫舍时的山寨吧?一个峰回路转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也是以至尊宝毅然决然地投入漫漫大漠的背影在这里结束的。那背影里的苦涩与城头上那一吻的无奈恐怕只有他自己知晓吧? 前面飘扬着酒旗的那座房子大概是欧阳峰开的专做杀手买卖的酒肆吧?房前已不见了那个挎着一篮子鸡蛋要为兄报仇的少女,黄药师,欧阳峰最好的朋友,每年这个时候还会给他带来一坛酒吗? 在这样的环境里与好友对酒当歌,是怎样一种豪放啊!
出来的前几天,我的一个哥们“大侠”的生日刚过,找我喝酒。 酒过三巡,大侠忽道:“妈的,到今天为止,在我过去的生命里头,已经有超过一半的时间认识你了。” “那怎么?”我一楞。 “想想多可怕!”他坏笑着,“我怎么就和你这种家伙搞在一起了呢。” “你就等着吧,早晚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这辈子有超过百分之九十的日子里我阴魂不散的跟着你。” 那几天大侠其实挺郁闷的,我们这些大男人本就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找我喝酒是为了他工作的事。大侠来自沈阳,来北京工作了好多年了,在一个国内著名的市场研究公司里做高级研究员,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他本来计划今年年底回沈阳,和等了他这么多年的女朋友结婚,就不再回北京了。谁想偏偏在这个时候,猎头公司把他卖给了AC——世界上最好的市场研究公司之一,他竟然连闯四关,通过了AC公司大老板的面试,现在就等正式录用通知下来了。他的新头衔将是AC在北京总部的高级经理,一个行业内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职位。 “你说我去吗?”是他问我的第一句话。 “你小子有病!干嘛不去?多少人削尖了脑袋都想往AC里钻呢!” “那结婚的事呢?” “往后推吧,你又不是第一次推了,要不她就过来。” “她不适应北京的环境,再说家里什么都准备好了。华,她实在等了我太长时间了。”“华”是大侠在沈阳的女朋友,提起她名字的时候,我看见大侠,这个我所认识的铁一般的东北大汉的眼神里飘忽着几许淡淡的忧伤。 “你想想,你当初来北京是为了什么?现在,你小子做到AC的经理了,你就要名震天下,一举成名了,却要跑回老家?” “这我知道,确实是我的梦想。进入AC几乎是我们这一行里的最高荣誉了。” “那你还。。。” “再说吧,等录用通知单发下来再说!”大侠打断我的话,猛灌了一杯燕京,“祝你一路顺风!”
大侠心中的矛盾我想我是理解的。一边是自己多年奋斗才修成正果的事业,一边是无怨无悔默默等待着自己的爱人,换了我是他,我真的会选择前者吗?这么多年里,我的她又何尝不是在期待着一份稳定幸福的生活呢?若不是我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了前者,她是否现在会在我的身边呢? 有一次说到我喜欢吃的东西,她一口起说出了“一心烤肉的调料酱,亚惠快餐的海带丝,东单的煎饼果子和太熟悉的水煮鱼”,好多我自己从来没意识到过。而她喜欢吃的东西呢?我想,我只能说,“我想我爱吃的你也爱吃吧。”她很得意的“哼”了一声,但我看到她眼神里闪过淡淡的忧伤,就同那晚大侠的眼神一样。
往事又开始象大麻一样刺激着我的神经,我也说不清那种如坠云雾的感觉是兴奋,还是痛楚。古龙说,忘记,本就是人类所以能生存的本能之一。但不幸的是,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人们常常会想一些自己不该想起的人和不该想起的事。人生的烦恼,往往是因为记性太好。黄药师曾带给欧阳峰一坛叫做“醉生梦死”的酒,说是喝了能让人忘记过去的许多事情。我很奇怪世界上是否真的有这样一种酒,如果有的话,会不会就在路边那片已成废墟的欧阳峰的小店中呢?
经过一天的行车,我们终于在天黑的时候到达了目的地额济纳旗。也许是由于天黑的缘故吧,我并没有想象中的兴奋。一段旅途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候往往是接近目的地之前的一刹那,凝聚了所有的希冀与期望的那一刻,而一旦到了那里,再没有了企盼,反而会觉得有些索然无味。我想这也许就是吉普塞人为什么选择终生流浪的原因吧?让人生成为一段永远没有终点的旅程,永远保持着那一份希冀与期望。 但是我呢?难道也要在一段没有终点的旅程里流浪下去吗?流浪得太久,做一个无拘无束的浪子,虽然也有很多快乐,可是欢乐后的空虚和寂寞,却是很少有人能忍受的。一个人经历过很多事,忽然发觉所有的事都已成了过去;得到过很多东西,忽然发觉那也全是一场空;到了夜深人静时,只剩下一个人,……那时候,才终于懂得什么是寂寞的悲凉。 这一路上固然风光无限,可是当这一切结束,一切都回复平静之后呢?人生的风景,又该以怎样的笔墨去形容,又该以怎样的目光去审视,以怎样的灵魂去容纳?
额济纳的那夜,我们开怀畅饮,庆祝我们的重生。我喝了很多酒,有些醉。古龙说,一个人真的醉了时要做的事,一定是他平时想做,却又不敢去做的。他做这件事,一定是为了一个人,这人一定是他刻骨铭心,永难忘怀的人,就算他脑子里已成了一片空白,就算他已醉死,这人还是在他心底,还是在他骨髓里,已与他的灵魂纠缠成一体。他会不顾一切地去做这件事,但他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他的心已被那人捏在手里。 我忽然感到格外的疲惫,头一次生出对旅途的厌倦。我不知道自己想去做什么,只知道我喝的酒,不是“醉生梦死”。
半个月后我回到了北京,谁都没告诉,先大睡了三天。醒来后忽然发现,北大国际MBA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在信箱里等我了。拿起那张纸,我笑了笑,这本来应该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啊。 推开窗,北京的阳光依然刺眼,三环路上的车依然奔流不息。好久没见到这么多的车了!
出门的时候遇见了东生,“喂,房子订了吧?”我问。 “订了订了,刚交的首付。”东生喜形于色的,忽然好象想起了什么,“但是,我买的,不是你兴隆家园的那房子。” “什么?为什么?” “我们本来差点就要买的,可是,我女朋友忽然说。。。”东生欲言又止。 “说什么呀?” “嘿嘿,”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说那房子风水不好。” “#%¥%#%¥%!$#!~@!%^#^,那房子呢?!”我简直气的说都不会话了。 “还闲着呢呗!” “我抽你丫的。” “你呀,还是想想怎么对付老杨吧,他正等你回来要跟你拼命呢!嘿嘿。”
我没去找老杨,天黑的时候,又和大侠坐在了酒吧里。 “AC通知我下个月正式上任。”大侠说出这句话,不带一丝的语气,就好象说“我吃了”一样。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我昨天已经把原来的工作辞了。”大侠接着说。 “然后呢?”我并没有兴奋的回应,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下周一,我就回沈阳。要装修房子了,婚礼定在十一。”大侠呷了口酒,眼神里已经没有了那种忧伤,而是一种大彻大悟后的坚定,还有解脱。 “你原来不是计划春节前再走的吗?” “是啊,可是,我实在不想让华再多等一天了。应该感谢AC,是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一路顺风吧!”除了举杯,我还能说什么呢?
“Sigrid怎么样了?”我问。 “那小妮子,本来我叫她一起来给你接风的,她却跟男朋友去看ET了。真是有异性没人性。” “她有男朋友了?” “恩——,准男朋友吧?我也不清楚。” 想起那个月凉如水的夜晚,也是在这个小酒馆里,Sigrid听了我的话后迷茫地盯着窗外的样子,我不禁轻松了许多。 “这孩子,长大了。”
沉默。
“我想先走了。”良久,我忽然说。 “不会吧,什么事?”大侠不解。 我笑了笑,淡淡的道,“我想去找一个人。” 大侠盯着我瞧了半天,好象第一次认识我似的,也笑了,说,“你知道许文强是怎么死的吗?” “许文强?上海滩?” “对,许文强在和丁力喝酒的时候,忽然说要去找一个人,然后走出大门,被乱枪打死!哈哈哈”大侠事不关己的大笑起来,我不知道他从我的脸上读出了什么。 “去死吧你!我走了先。”我把最后一杯酒灌在喉咙里,起身出门。 “我不想你死的很难看!”大侠在后面喊。 “不会的!你要是见到老杨,替我说一声,那房子给我留着,我要定了!”
夜风掀起我的衣襟,不禁打了个寒战。我把衣服紧裹几下,投入夜色中。 我知道,夜,最黑暗的时候,也是最接近光明的时候。 爱的泪珠 泰姬陵
爱的泪珠 泰姬陵
文图 井中月
泰姬陵,位于文明古国印度的故都阿格拉,与金字塔、万里长城等并列于世界七大古代奇迹。公元十七世纪,统一南亚次大陆的莫卧儿王朝第五代帝王沙贾汉为纪念爱妃泰姬玛哈尔,佣数万能工巧匠,历二十二年建成这座完全由纯白大理石构成的宏伟建筑。印度诗翁泰戈尔形容泰姬陵为“时间的面颊上一滴爱的泪珠”。 不管事先读了多少泰姬陵的历史与传说,第一眼见到她,都让人叹为观止。 拂晓时分的泰姬陵里肃静得很,景物的轮廓还略显模糊。诺大的花园散发着草叶的清香,一条长长的水道倒映着清澄的晨空。水道的尽头拔地而起的宏伟圣殿就是泰姬陵了,一件集伊斯兰和古印度建筑艺术于一体的经典作品。整座建筑上下左右工整对称,六十二米高的中央圆顶和环绕周围的四座四十米高的尖塔全由通体洁白的天然大理石构成,在清冷的晨光中如一座晶莹剔透的水晶殿堂,让人只感屏息凝视,生怕大口的呼吸都会将她震碎。 当红日破晓,煦暖的光线逐渐洒满庭园,碧草泛出新绿,晴空弥漫着蔚蓝。泰姬陵玲珑的身影如玉沐乳,庄严、肃穆、神秘,在水面映出清晰的倒影。水道两旁种植的果树和柏树,象征着生命和死亡。泰姬玛哈尔王妃于三十八岁早逝,沙贾汉皇帝悲痛欲绝,筑此圣殿,以宝石镶嵌陵寝。世界上众多的古代伟大建筑,莫不是帝王为自己树碑立传的产物:埃及金字塔宣示着胡夫法老王至高无上的权利地位,而伟大的万里长城让人记住的却是战争、杀戮和民族的隔阂;大概只有泰姬陵,数百年来默默讲述着那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让世人在感叹其艺术成就的同时,也感受着他们缠绵凄美的爱情。 洁白的大理石宫殿从早到晚映着不同的光线,反射着不同色彩的天空、水面、树木、草坪。从朝日初升时的清新绰约,到暮霭霞光中的嫣红美态,泰姬陵千变万化的姿容,无不让人心醉。而朗月当空的夜晚,却是传说中泰姬陵最美丽的时候,可遇而不可求。我有幸欣赏到这一美景,不但是在朗月,而且是一年中月色最亮最美的夜晚,中秋之夜。 中秋的夜晚,天公作美,没有一丝风,没有一片云。如盘的皓月当空,静谧的月光温柔地泻在泰姬陵上又反弹回深邃的夜空。泰姬陵晶莹的躯体,在银色的光瀑里闪着剔透的光芒,竟然幻化出一晕淡淡的紫色,清雅出尘,如虚似幻。这岂是人间的宫殿,这不就是月宫里的瑶池吗?月光在长长的水道里流淌,似一条银河飘忽地连接仙境人间。这难道是天地动容,为沙贾汉皇帝与爱妃铺就的相会之路吗?伟大的莫卧儿王朝一统印度,做为至高无上的帝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却只能眼看着爱人在自己的怀抱中闭上双眼,从此天上人间,生死相隔。沙贾汉数十年筑陵,难道不是乞盼在这月圆之夜,踏着银河,往天堂与爱妃相会吗? 月宫里的泰姬陵,在梦幻般的光晕里渐行渐远,飘向辽远的夜空,载着伤心,载着思念,载着沧海不变的爱恋。 是什么模糊了我的视线?难道真的是那一滴“爱的泪珠”?
刚果惊魂刚果惊魂
井中月
(一)“我最恨人家用枪指着我的头了!”
“我最恨人家用枪指着我的头了!” 周润发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黑社会的老大,披着他那一件标志性的黑色风衣,白的西装,黑的领结,一脸的洒脱和不屑。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正试图挤出几丝谄媚的笑容;那支指着我的额头的冲锋枪的枪管传导过来的钢铁的温度已经僵硬了我的脸部肌肉。 我敢说出这句话,不是因为我象小马哥般的胸有成竹,而是我敢断定枪的主人和他的同伙——十几个手持冲锋枪包围我们的刚果反政府军士兵——根本听不懂我的话。 同行的一个黑人小伙子用我们不懂的当地土著语言与他们叽里呱啦的交涉着;我脸上带着友好的微笑,嘴也里用他们不懂的语言诅咒着这帮长的象黑猩猩似的家伙,心里却暗骂自己怎么会跑到这个鬼地方来。
(二)走进非洲 48小时之前,在约翰内斯堡现代化都市的酒吧里,魔鬼身材的白人美女还在我的桌子上跳着艳舞;12小时之前,在赞比亚的恩多拉机场,我的波音737换成了飞往这里的小“飞机”——一种恐怕在国内只能用来洒农药的飞行物体。 当我躬着身子钻出机舱,踏上这片以原始森林和内战著称的非洲腹地国家的时候,猛然发现在这个颇似中国偏远农村小镇的火车站的所谓“机场”里,停满了各式老旧的坦克、装甲车和炮架,三五成群衣冠不正的军人拎着各式长短武器,象街头流氓一样四处闲逛,竟然还有个家伙肩上扛着杆火箭筒向天上瞄来瞄去!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那架“洒农药”的飞机,当时七魂吓掉了六魄。
来接我的老吴是个早年来这里的台湾人,年轻的时候开过两栖登陆战车,当过狙击手和战机副驾驶,足迹踏遍非洲的荒漠和丛林,对这里的矿产资源了如指掌,就是他介绍我们参加这次和刚果最大的国有矿山的合作项目的。 我们带了一个当地会讲英文的黑人小伙子做翻译,就钻进老吴的三菱帕杰罗,驱车前往离此400公里的矿场。路上大概需要9个小时,这条路已经有二十年没人修过了,老吴说。 “路上安全吧?”我忽然想起了刚才那个指向天空的火箭筒。 老吴笑了,从座位下面摸出个东西来给我。 冰冰凉、沉甸甸,枪!一支德国造的TARGET II点四五,纯银色枪身,类似香港录象片里操着大陆方言的银行抢匪常用的家伙。 “半个月前两个联合国观察员刚刚在这里被枪杀,一个月前的种族冲突就宰掉了5000人。”老吴用带台湾腔的国语解释说,“后备箱里还有一杆长的呢,对付狮子的。” 老吴是笑着给我讲这些的。我很惊讶他对所发生的事实和不可思议的死亡数字竟然没有表现出一丝的震惊,我甚至都怀疑他是不是也有份参与。不过,我还是怯生生地把这支TARGET II轻轻地别在了腰上。
车出了镇子,一头就扎进了“非洲”——在我的想象中,“非洲”就是无尽荒凉的草地和丛林,而不是村镇和集市。 车子在崎岖的泥土路上颠簸。开始的时候我还可以极目远方的荒野,秋风吹拂着万里的枯黄,偶尔会有一棵老树孤零零地站在荒芜中。随着我们远离人烟,路边的蒿草也生得越来越高,渐渐地超过了车顶的高度,这就是接近丛林了。所谓的丛林并不象热带雨林那么湿热,但同样原始,同样茂密,同样有着可致人命的狮子和毒蛇。 我和老吴轮流开车, 沿着大片丛林的边缘行驶了大约五个小时,幸运的是并遇上任何异类;但不幸的是,我们很快就进入了另一个村镇。
(三)枪口余生 这是个相对繁荣的镇子。我把车子停在一片类似集市的空地上,黑人翻译就下车去搞些吃的。车前不远处是一排破烂不堪的摊床,其中有一个大概是卖饮料的摊子,竟然画着标准的红色可口可乐标志;几个土著妇女头上顶着各式大大小小的物件悠闲地从车前经过。我哪能错过这等奇特的异族风光,当即掏出数码相机,隔着车窗就按下了快门。 “不要拍,快收起来。”老吴忽地一声喊。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已见一个穿绿色军装的士兵向我们奔过来。那边老吴正七手八脚地把四个窗户的玻璃升起来,“刚果是不允许拍照的,因为内战的关系。” 我匆忙中赶紧把相机扔到座位底下,这时那个士兵已经站在了我的车门外。我注意到,他挎着一支冲锋枪!一支很旧的老式冲锋枪,枪口部位的黑漆已经磨损的露出了钢铁本来的颜色。 “*+%*+%#¥*…………!”黑人士兵用枪口硬硬地敲着车窗,喊着我根本听不懂的语言。我想他可能在讲看见我拍照吧。如果是胶片相机,我就可以把胶卷拿出来给他,可是数码相机怎么办,难道我可以详细给他讲解数码相机里面没有胶卷只有CF卡但可以把刚才拍的照片删掉?难道我要把整个相机交出去吗?这架价值七千多元的数码相机,在刚果是一家人两年的口粮!
我一边脸上堆起友好的微笑,一边不解的对他耸耸肩,表示听不懂他的话。 “CAMERA!CAMERA!”黑人士兵的枪口又重重地敲了几下车窗,忽然跟我喊起了英语,极其不标准的英语,但我听懂了。妈的,这些家伙一定是常常抢劫路人的相机,这个词是专门为抢劫准备的。相机是绝对不能给的,并且他们的胃口也许不仅仅是相机而已。于是我只能装英语也做不懂,隔着车窗继续送出极其友好的笑容和无辜的眼神。 “咔嚓喀嚓”黑人士兵忽然间拉开冲锋枪的保险栓,端起枪直对着我。 “不要动!”老吴喊,“不要乱动!”——老吴知道枪在我这。 枪,我的枪,就在我的腰间,那支火力很猛的TARGET II大口径点四五,触手可及。我确信我可以在不被人注意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把它拔出来,但,虽然我的名字叫JAMES,但我不姓BOND,况且,那支冲锋枪的枪口当时距离我的头只有零点零一公分——车窗玻璃的厚度。 犹豫的当,不知从什么地方又出来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开始包围我们的车子。
“走!”老吴向我使了个眼色,小声说。我会意地点头——在被更多的武装士兵包围之前,走,也许是唯一的出路。 我轻轻地把档杆推进一档,发动机发出轻微启动的声音。只要我用力把油门踩下去,猛打一下方向盘,就可以冲出他们尚未形成的包围。 我轻轻地给油,发动机的声响逐渐加大,车子开始略微的移动。
黑人士兵似乎发现了我们的图谋,更大声的喊着。正奔过来的其他士兵也都纷纷端起了冲锋枪! 我和老吴交换了一下眼色。 走! 冲出去! 希望他们没有火箭筒! 我踩着油门的脚开始用力……
咚! 枪响。 黑人士兵的喊声和集市商贩的叫卖刹时消失。 整个世界仿佛静止。 他们开枪了,对天开的枪。 我一脚踩在了刹车上,借着惯性,右手已经撰着了那支TARGET II。
“不要动,他们只是为财,不会轻易伤人!”老吴仍然沉着。 十几个士兵全部荷枪实弹围了上来,用枪口示意我们降下窗玻璃。 现在我们之间需要的是谈话——老吴冲我点了点头。 电动车窗缓缓下降。那支一直对着我的枪口便直接指到了我的额头上,让我感觉到钢铁的温度。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冲锋枪这样的战场实战武器,没机会仔细观察,只记得那黑洞洞的枪口很粗,很凉。
形势接下来的发展真的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我们的翻译听见枪响就往回跑,刚买的香蕉扔了一地。经过一番交涉,对方同意派三个当头的坐我们的车“押送”我们回军营解释情况。结果出了村子不到100米,我们就用五十美金当买路钱把三个黑鬼请下了车,然后扬长而去。
从后视镜里看着三个士兵得意洋洋远去的背影,我嗖的一下抽出已经被我捏出汗来的手枪。 “你要干什么?!”老吴瞪着我呵道。 “我呀,擦擦汗。”看着他紧张的样子,我还真想和他开个玩笑………… 后座上的黑人翻译,却早已瘫做了一团。
(待续) 走过加尔各答走过加尔各答
文图 井中月
如果把印度和中国做个比较的话,加尔各答的历史,类似于中国的上海。位于一条大河的入海口,临江望海,坐拥沃野千里鱼米之乡,却在帝国主义的炮舰胁迫下被逼开放通商。在大清国的华亭县成为“东方巴黎”——上海之前200年,加尔各答进入了她的殖民历史。不同的是,加尔各答曾在长达近300年的时间里做为一个王朝的首都,只不过这个王朝的主人来自大不列颠。 加尔各答的历史和英国殖民统治的历史几乎是不谋而合的。这座城市里至今稍微端庄一点的建筑物均是英国人的遗产,当年的总督府、法院、中央银行,以及标志性的维多利亚博物馆等等。遗憾的是我对英国在印度的殖民史不甚感兴趣,吸引我来这里的是两个圣人,两个光耀世界的伟大灵魂:文坛巨匠泰戈尔,和圣母特丽萨修女。
走进加尔各答,是需要些勇气的。除了拜谒伟人所必需的敬畏之外,这个拥有1500万人口的大城市的现状也足以让异乡的访客触目惊心。 到加尔各答火车站的时候正是早上。大概是夜里刚下过雨的缘故吧,蹩脚的街道上泥泞不堪,雨水混合着污水横流乱溢,黄牛在街上漫不经心的闲逛,人们也光着脚在泥水里走来就去,就这样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加尔各答地处热带,本来就潮湿闷热的天气,这个时候空气里更是弥漫着奇怪的气味。 毕竟是有着一千多万人口的城市,日上三竿的时候,街道上繁忙起来,还是相当热闹和嘈杂的。这个城市仍然保留着几条旧上海那样的有轨电车,轰隆隆的穿行在主要干道上。一查资料,似乎应该有150年历史了,这也是英国人留下的“文明”遗迹吧。和老式的公共汽车、出租车一起挤在街道上的,还有人力黄包车。就是旧上海那种最原始的,完全靠人力拉动的黄包车。车夫有的已经是相当年岁了,衣衫褴褛瘦骨嶙峋,打着赤脚穿行在污涂四壁的陋巷。整座城市里没有几座高层建筑,抬眼望是灰蒙蒙的天,往下看满眼是流浪的野狗和席地而卧的乞讨者。
拐进一条小巷,据说前面就是泰戈尔的故居了,心情却已阴郁到极点。今日的加尔各答如此破败,那么一百年前泰戈尔生活的这座城市该是如此景象呢?20世纪初的印度是英国殖民统治下最黑暗的时期,人民政治上受到压迫,经济上受到剥削,古老的文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贫穷、愚昧和混沌。而泰戈尔的才华、作品、哲学和宗教思想则象一盏明灯照亮了印度黑暗的天空。如果说“圣雄”甘地是印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袖,那么泰戈尔则是在精神上唤醒了整个民族。 在破街乱市里踯躅前行了一阵,蓦地就闪出了一进院落。这是个相当大的院子,两层转角的红砖小楼藤葛缠绵,怀抱着一席茵茵芳草,肃穆而幽静。房前一尊暗铜色的半身雕像,想必是泰戈尔他老人家了。时间还早,院中寥无一人;踏着红砖小路,蹑足走近,象个朝圣的教徒。陋巷的污浊和城市的嘈杂早被虔诚和敬畏扫得烟消云散,心底不留一丝阴霾。 这就是泰戈尔么,神态安然,目光炯炯——作品浩繁的文学艺术大师、学识渊博的哲人、成就卓著的社会活动家和锐意革新的教育家;他笔耕六十余年,创作了诗歌上千首,中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和有关哲学、文学、政治的论文及回忆录、书简、游记等近千部,其中任何一篇都足以为他在世界文坛留下位置,还有两千余幅画作和一千多首歌词,并为其中大多数谱了曲。今天印度的国歌《印度的命运之神》就出自泰戈尔之手。他给印度和世界留下了一笔异常丰富的文化遗产。 泰戈尔一生中的大部分时光在这座院子里度过。12岁的时候,在楼上那个窗口的烛光里他写作了第一首诗歌,从此走上了文学创造的道路,留下了《吉檀迦利》、《新月集》、《园丁集》等不朽诗作。诗歌中表现出的完美性、和谐性、古典性等都使他的诗显得异彩闪耀、博大精深,也被印度人民交口传唱,农夫和船工都对他们的作品耳熟能详,使他成为真正的诗翁。泰戈尔形容泰姬陵为“时间的面颊上一滴爱的泪珠”的比喻——简短几个字在涵盖了这座古代奇迹的历史与建筑艺术的同时,也把那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娓娓道来——至今无出其右者。 1913年,“由于他那至为敏锐、清新与优美的诗篇;这些诗不但具有高超的技巧,并且由他自己用英文表达出来,便使他那充满诗意的思想成为西方文学的一部分”,泰戈尔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该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这一最高荣誉,成为第一个获得这项殊荣的亚洲作家。日本的川端康成夺取这一桂冠,已是漫长的55年后了。 真不知道是否应该感谢这座城市今日的落寞,伟大如泰戈尔先生的旧居至今尚未被簇拥的游客所淹没,使我可以耐下心来,静静的徜徉在伟人的身旁,感受着不朽的诗篇,也感受着不灭的灵魂。
1928年的加尔各答,一个满目疮痍的城市。成千上万个贫民区里,泥泞的角落和昏暗的陋巷,到处都陈列着被打上了霍乱、天花或麻风病标记的,被饥饿和伤病无情残害不成样子的躯体。溢满的垃圾箱中,不时传出可怜的弃婴发出的微弱的呜咽声;每天清晨,收垃圾的工人用推车收走路边一具具已经僵硬的尸体…… 就是在这样的噩梦里,加尔各答走出了一个伟大的身影——特丽萨,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五的矮小修女。她收养弃婴,为无家可归的孩子建立“儿童之家”,为那些流落街头的垂死者建立“临终关怀院”,收治救助被社会抛弃的麻风病人……在她长达六十多年传递爱的过程中,特丽萨这个名字是和尊严、仁爱连在一起的。 在加尔各答,只要你提到特丽萨这个名字,任何人都可以告诉你她的故居所在,他们都称特丽萨为“母亲”。我曾向几个人问路,他们总要先反问我:Mother’s house ?(母亲的房子吗)我在特丽萨修女故居附近徘徊而不得其处的时候,路边一个断腿的乞丐‘喂’‘喂’地冲我招手,我正欲反感地别过头去,他忽然用很蹩脚的英语喊道“Mother’s house !Mother’s house (母亲的房子)!” 手指的方向,一幢漆成白色的简朴的房子,正是特丽萨修女生活工作过的地方,那是加尔各答几百万穷人心中的天堂圣地。 乞丐冲我会心地笑着,我羞愧地伫立当场。在圣母的门前,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丝毫不比那断腿的乞丐高大。或许我该走上前去,在他面前扔下几枚硬币,以赎回几分我不那并不高贵的灵魂?心里这样想着,脚下却迈不开步子。乞丐似是怕我没看明白,再指了指故居的门口,示意我赶紧进去。我几乎是逃进了那幢洁白的房舍。我知道有双和蔼的眼睛正在后面欣慰地注视着我,但我不争气的脚步一定是相当踉跄。 特丽萨修女就站在我的面前,微笑着,那样的端庄,那样的慈祥,那样的温暖。我庆幸,在这个充满战争、死亡、仇恨和冷漠的世界上,还有特丽萨修女这样平等博爱的人,把自己的爱和温暖撒到那些阳光无暇顾及的地方和人民身上。她曾救助过一个路边垂死的老人,那几乎是一副嶙峋的、被纸一般的人皮包裹着的骷髅。特里萨修女亲手把老人搬进一间盖了荫篷的大堂,喂他进食,清洁他黏满便溺的身体,从伤口里清除蛆虫。老人临死前拉着特里萨修女的手说:“我一生活得像条狗,而我现在死得像个人。谢谢了。” 特丽萨修女和她创立的仁爱传教修女会就是这样一个一个的帮助着困境中的人们。迄今为止,已在100多个国家设立了500多个慈善机构和场所,数百万计的人从中得到了帮助。 “最孤独的人、最可怜的人和快要死了的人都得到了她的同情与帮助,而这种同情与帮助不是以恩赐的态度,而是以尊重人的与生俱来的尊严与价值为基础的。”1979年,诺贝尔委员会把和平奖授予了特丽萨修女。1997年特丽萨走完了87岁的人生历程,印度政府为她举行了只有总统和总理才有资格享有的国葬,来自20多个国家的400多位政府要人参加了她的葬礼,其中包括三位女王与三位总统。
夜幕降临,一切的破落和苦难都和这座城市一起陷入了黑暗。只有夜空中两颗永恒的明星指引着人们踯躅前行。 离开加尔各答,同样需要攒聚相当的勇气。因为你需要相当自信的告诉别人:我,刚从伟人的身旁,走过。
那年夏天,宁静的海那年夏天,宁静的海 井中月
那年夏天,宁静的海,在贝宁。 贝宁之行,对我来说唐突得很,事先没有丝毫的准备;而贝宁,也是以一种极为唐突的方式出现在我面前的。 经过几个小时的飞行,飞机沉进一片浓云,开始下降;再次钻出云雾,机翼之下的已是一幅绝美的风景画。碧波万顷的大海无边无际,翠绿欲滴的椰林也望不到尽头,横亘中间的一条笔直的白练是白色的沙滩。看不到悬崖礁石,也没有海湾水榭,更没有船舶港口和别墅楼房。透过清澈的海水,飞机在海底的珊瑚上留下巨大的倒影。碧海,白沙,绿林,就这样静静地摆在那里,整整齐齐地延伸到天的尽头。贝宁,这个位于大西洋沿岸的神秘国度,就这样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觉得飞机似乎不是在降落,而是向上穿过云层,进入了天堂。 把所有的行囊扔进宾馆房间,我便一头扎进了椰林,循着海的气味,奔跑。听不到涛声,也望不见潮涌,但我知道,海,就在林的那边。 近了,近了。我终于冲出椰林,一脚踏上了沙滩。我,屏住了呼吸。 没有岛屿,没有船只,大西洋,像镜子一样铺在我的眼前;我尽情地极目,搜寻着她的边际。海,是纯净的,我的目光循着白色的沙滩进入到海的深处,进入了绿的海草和五彩的珊瑚的世界,海水映得晶莹缇透,水流时而反射出粼粼的波光;再往深处,海水的绿色由淡而浓,而碧,而黛,及至天边,便成一抹蔚蓝,与天际浑然一体。 浩瀚,用来形容这海的广阔已然牵强,更难以描绘她的波澜;因为这海,偌大的水体,竟然没有一丝的浪花。汹涌澎湃的大西洋此时就象个安睡的孩子,风平浪静,波澜不惊。海的女儿,也许正在大洋中的一只小船上,幸福地陷入沉思,轻轻地搅动着海水,形成一圈圈的涟漪,飘向岸边,抚摩着沙滩。 在造物主的杰作面前,我就象个木讷的孩子,傻傻地站着,静静地看着。沙滩上没有人烟,没有足迹。沙,是洁白的,细腻,无暇。脱下鞋子,踩上去,白色的沙子就从脚趾缝里汩汩的冒了出来。我姗姗地走近大海,海水舒缓地攀上我的脚面;水,是温的。忽见两只小的还不过一厘米长的螃蟹从水里游出,奋力地爬向沙滩,横行的样子笨拙而可爱。也许是看见了我,他们忽然停了下来,是从没见过这么巨大的闯入者吧?“你好。”我笑了,对这两个小朋友说。两只小螃蟹似乎听懂了我,只停了一下,便又努力地向上爬。 我轻轻地躺下来,让海水一波一波地汲着我的脚心,舐着我的脚掌,吻着我的脚趾。天上悠闲地飘过几朵白云。我甚至不敢大口的呼吸,生怕惊扰了海神之女的沉思,破坏了天堂的宁静。良久,海水悄悄地没过了我的胸膛,浸润着身体的每个毛孔,一股暖意在心底油然而生。感觉,像外婆慈祥的抚摸,像母亲温暖的怀抱,像爱人久别的吻。 绿林,白沙,碧海,蓝天。我曾在电影《海滩》里见过这样的美,我以为那是天堂,但那只是一处海湾;我也曾在毛里求斯见过这样的美,我以为那是天堂,但那只是几座海岛;而在这里,我左右望去,绿色的椰林没有尽头,白色的沙滩没有尽头,碧蓝的大海没有尽头,因为,我知道,这里已经是天涯的尽头,是,天堂。 永远都难忘,贝宁,那年夏天,宁静的海。
(游记请另见《一个流氓的贝宁日记》) 一个流氓的贝宁日记一个流氓的贝宁日记 井中月
从登上飞机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这不会是一次顺利的旅行。 我的“空中客车”(AIRBUS)飞机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空中巴士”——从南非的约翰内斯堡出发,先后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加蓬共和国首都立普瑞维尔降落,上下乘客,然后继续飞行到贝宁的港口城市科图努。对于中途不下“车”(机)的乘客,空姐建议我们原位等候,不要乱走,以防新上来的乘客占了我们的座位,因为“中途上来的人是没有座号的。”“这可是真正的空中‘巴士’啊。”我说。“对啊,这是‘空中客车A320’飞机。”我身边的黑人空姐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空姐”。 从生意上来讲,贝宁之行是一次失败之旅,但于我来说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便有了更多的时间来真正走进这个国家。已经走过了南非、中非和东非的几个国家,不同的风景,不同的文化每次都给我不同的体验,这一次是西非。 位于赤道上的贝宁是一派原始的热带风光,当地人为之自豪的景观大道也不过是两排棕榈树,一条柏油路;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和现代工业的痕迹,唯一算得上气派的建筑“贝宁国家会议中心”还是中国建总的援建工程。 徒步走在大街上,友好的贝宁人民经常会以法语向我热情地问候,更有一群小孩子拿我当怪物一样追在我身后跳呀叫的,就像20年前我们见到外国人一样。 转过一个街口,忽觉口渴。{由于地方传染病的缘故,非洲国家当地的水一般是不敢喝的。}时见一似乎也是游客的白人小伙子坐在路边摊的长凳上喝着黑人妇女自己制作的一种饮料,料想既然美国人能喝,谅不有失,便也要了一碗。(在外面这么长时间,已经可以从外表辨认出美国人和欧洲人,但他们自己竟然可以辨认出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人,就象我们很容易分辨出日本人、韩国人和中国人一样。)这黑女人先是敲开一个椰子,倒一些椰汁到碗里(纯天然啊),再从一生锈的罐子里抓出一把黄色的粗糙粉末扔进去,又从一脏西西的瓶子里倒出一些象,象,象——奶水——一样的乳白色的粘稠液体,用力搅拌,然后把碗递给我。对于那不知为何物的黄色粉末和白色液体,我真是有点难以下咽,黑女人看着我,我看了一眼她那摇摇欲坠的大奶——典型的黑人妇女,大胸大屁股(分散注意力),一闭眼,喝了一大口,一股从未有过的清凉凉甜丝丝的感觉从口腔一直通到胃里——味道好极了!后来才知道,那白色的液体是椰子的果肉捣碎制成的,也是纯天然呢。 大抵上经常出去玩的朋友会有这样的经历,荒郊野外,一段残垣断壁后面,总能找到“前人”留下的数尊大便的残留物。经过一段时日的日晒雨淋风化,表面已经变硬结痂,变成紫黑的颜色,根据颜色的深浅,还能判断出“前人”离去的时日。 在贝宁的街头,我就看见一当地妇女守着一片席子叫卖,席子上就放着十几个这样的“大便”样品。我就盯着看,喉咙里已经有什么东西在涌动。那女人看见我不解的眼神,便很随意地掰下来一小块“大便”的样品放进嘴里,很美味地嚼着,还用英语跟我说,“很便宜,买一块吃”。“你自己留着吧。”我几乎是落荒而逃。这贝宁的东西,古怪,实在古怪。 话没落地,前面的另一个男人摆了满地更为古怪的东西在高声叫卖。说是古怪,实际上颇为常见,是地球上一半的人口都有,另一半几乎都见过的东西——男性生殖器。我把眼珠子瞪得都要掉出来了,才看清楚那只是男性生殖器形状的黑木雕而已。黑木雕是一种非洲特有的黑色木头的雕刻,现在被他们雕成这个形状,不论长短粗细(按照黑人的比例,比亚洲人要大很多),上面的沟壑、褶皱、突起和孔洞,都十分的切合,和黑人自己的“那话儿”还真有几分神似。我问他这是做什么用的。(我想这在中国大概应该属于性保健品吧。)他指给我看每个“那话儿”的后面都摆着一个细长的罐子,罐子里装的就是那种做饮料的粗糙黄色粉末(后来知道是一种植物磨制成的,可食用),他拿起一个“那话儿”的黑木雕,戳进罐子里,做出捣药的动作。我终于明白,这只是用来加工那些粉末的器具而已。但就这些黑木雕的雕刻工艺而言,已属上等的艺术品,贝宁人民每天就是使用这些工艺品加工着自己的食物。至于选择男性生殖器这一表现形式,是否来自于他们自身文化的性图腾,或者源于曾殖民西非的以拿破仑为代表的法兰西民族的男性生殖器崇拜,以我有限的法语和他简单的英语是无法交流得清楚的。 几经周折,我买了一个由无数只彩贝粘结成的罐子,一枚西非古代骑士的徽章,和一件典型的非洲男人的长袍,做为纪念品。 (下文略带色情,请自选跳读) 下午来到海边,在静谧安详的大西洋里畅游,上岸来把自己的身体埋在柔软的沙子里,享受这大自然的赐予。不知什么时候,一对恋人(黑人恋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并显然是看到了我的存在(和我存在的形式),还对我指指点点。忽然想起那个“野生的”笑话(一男裸泳上岸,埋身沙下;一美女走近;男难以自持,那话儿勃起,破沙而出;女见,道,“此物亦野生乎!”),正欲培本固元,坚守己出,漂亮的黑人女子嬉笑着向我过来,讲着我听不懂的语言。胡思乱想的当儿,她开始捧起细沙,帮我盖住身体露出来的部位——胳膊——我自己埋自己,这个部位显然会最后漏在外面。 暖沙之下,我沉沉睡去;一大群黑人孩子的欢叫声吵醒我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大洋开始涨潮,白浪一波又一波的冲上沙滩。七八个赤身裸体的黑孩子则兴奋地一次又一次的冲向浪尖,冲上去,游回来,再冲上去。斜阳的余辉洒在孩子们湿漉漉的黑色身体上,我忽然觉得,他们,属于这林,这沙,这海。不过,我也发现他们的“那话儿”确实很大,大的与他们的小小年纪不那么协调。 回酒店的路上,偶遇那个摸过我身体(用沙子埋胳膊)的漂亮黑女人,擦肩而过,她竟然没有认出我来。遂想起另一笑话(某女游泳队员路遇男教练,招呼问候,教练端详良久,道,“穿上衣服,就差点认不出来了。”)。 结束了贝宁的旅程,有得有失(另见《那年夏天,宁静的海》)。归程的“空中巴士”更是糟糕,竟然连始发站都没有座号(这也叫飞机?),一百多黑人,还有我,象苍蝇一样冲向“检票口”——“FIRST BOARD, FIRST SEAT!”(谁先上来,谁就先坐),远远地就看见那个恶丑的黑空姐在机舱口喊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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